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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深推进法治社区规范化建设南岸区建成122个法治社区

2016-07-12 17:44:26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要不是律师给社区调委会出主意,我的工伤补偿肯定没有这么快能拿到。”昨天,市民郭明云对记者提及自己向一家建筑安装公司索赔的艰难情形时激动地说:“很多纠纷还得靠法律专家来支招才行。”

支招

民工拿到工伤赔偿

据了解,53岁的郭明云是巴南区东泉镇双星桥人。

去年12月初,郭明云就职于南岸区某建筑安装公司。当月26日,郭明云被安排到九龙坡一变电站刷外墙漆,因跳板不平,他从跳板上摔下造成肋骨骨折及腰部大肌损伤。因其还在试用期,公司没有给他买意外保险,郭明云入院后,很快花掉了近7万元医药费。事发后,公司支付了其部分医疗费后不愿再付钱。郭明云见状,便让家人大闹公司,并提出了10万元工伤补偿。

但建筑公司认为郭家漫天要价,拒绝赔偿。于是,郭明云将情况向建筑公司所在地海棠街道四公里社区进行了反映,并要求社区调委会帮忙解决。

由于调委会以往没有遇到过这类纠纷,就找到社区律师刘练。刘练很快了解了双方当事人纠纷的缘由,并从法律的角度为调委会出主意。最后,在调委会的努力下,建筑公司同意向郭明云支付伤残补助费、就业补助费和医疗费共计9万元。

建设

积极推行“六个有”工程

在南岸区,像这样通过专业人士为群众排忧解难的事例还有很多,这也是近年来南岸区大力推进法治社区规范化建设的一个缩影。南岸区司法局局长刘捷告诉记者:“郭明云之所以能够顺利拿到工伤补偿金,得益于近年来南岸区推进法治社区建设中大力倡导的‘六个有’工程”。

何谓“六个有”?刘捷解释说,一是法律服务有场所。这要求各社区(村)因地制宜设立法律服务场所,公示统一的“法律服务室”标志、律师服务时间、服务内容、联系电话。一些社区(村)还建立法律顾问微信群、QQ群,方便为群众提供及时服务。二是每个村居有律师。由社区(村)与律师事务所签订统一的法律服务协议,律师定时定点服务。三是矛盾纠纷有调解。社区充分发挥调委会作用,特别是社区律师和社区居民中一些德高望重的爱心居民志愿者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四是群众诉求有回应。按要求,律师接待群众要有记录,特别是要有办理情况和回复。对不能当场回复群众的咨询,都要及时回复并作好记录。五是村规民约有公示。社区(村)逐步建立完善村规民约、院规民约、社区自治章程、小区公约,并公示上墙,使居(村)民生活有章可循,有据可依,让每个居(村)民都耳熟能详,熟记于心,也落实到行动上。六是行为举止有规范。通过制定楼规民约、家风家训,遵循公序良俗,增强了居(村)民遵法守法意识,逐步形成了城乡居民之间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习惯法”和行为规范。

成果

已建成122个法治社区

据了解,自全面推进法治社区建设工作以来,南岸区已经建成了122个法治社区,覆盖面已达到88%。南岸区有许多社区(村)与律师事务所签订了统一的法律服务协议,并力争在今年实现全覆盖。

“南岸区的律师服务报酬已全部纳入政府购买,这项举措保障了每个社区(村)都有法律顾问。”刘捷告诉记者。目前已有律师定时定点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开展法治讲座、调解纠纷、处置疏导群体事件、提供法律服务、提供法律援助、参与社区帮教等。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区共计受理各类矛盾1710件,调解成功1667件,成功率98%,协议金额956.4万元,群众诉求也得到充分回应;自去年以来,法治社区律师共计提供法律咨询17564人次,律师定点服务1523次;作为居(村)民共同认可的“公约”,更是成为了居(村)民自治、创新社会治理的有效载体;行为举止规范也让每个居(村)民都耳熟能详,熟记于心,成了居民之间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为习惯。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陈晓容 宋果 通讯员 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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