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栋调解员接受咨询
张贴在社区居民楼前的楼规民约
社区民警带领志愿者开展巡逻
2014年以来,南岸区涂山镇友于里社区构建了三级矛盾纠纷调解责任体系,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同时,引导居民自治,通过村规民约、社区自治章程对居民形成规范,真正地实现从源头上治理社区。
近3年来,友于里社区实现群众零上访,安全事故零发生,刑事发案率逐年下降,打造成了平安法治社区。
三级调解体系将矛盾化解在社区
南岸区涂山镇注重居民自治打造法治社区范本
在家门口就可免费咨询律师
6月7日上午,10点刚过。
家住南岸区涂山镇友于里社区的谢嬢嬢急匆匆地走进社区人民调解室,欲向“坐诊”的律师咨询一起事故的法律责任。
调解室内,谢嬢嬢显得有些着急,跟当天轮班的律师付蓉蓉摆起了前不久发生的一起纠纷,语速很快。
原来,谢嬢嬢有个哥哥,患有精神疾病。数天前,在家楼下的麻将馆,其哥哥一个举动,不小心吓到了邻居李嬢嬢,对方当场摔倒,造成双脚骨折。
“我们都不想拖着这事,把具体责任如何划分弄清楚,早早赔给人家。”谢嬢嬢称,乡里乡亲的,出了这事,不想为此闹上法庭伤了感情,而解决这起事的困难在于双方都不清楚这方面的法律知识。
付蓉蓉听了谢嬢嬢的讲述后,笑了笑说:“嬢嬢你莫急,这事好解决。”接着,她耐心地把这起纠纷中的责任划分析给谢嬢嬢听。
说到最后,谢嬢嬢心里有数了,紧皱的眉头也舒展开了。待她起身离开时,付蓉蓉指了指门口,“牌子上有我的电话,还有什么疑问,随时打电话给我。”
谢嬢嬢一脸乐呵:“家门口就有律师,不用掏钱,现在社区服务越来越好了!”
和谢嬢嬢有同样感慨的居民不在少数。
友于里社区共有居民2592户,7321人。管辖范围内,包括阳光100小区的部分楼栋,以及数十年历史的老居民楼。友于里社区针对辖区情况,成立了由居委会主任、社区律师、社区民警、德高望众的热心居民组成的社区调解委员会,形成“楼栋调解员——物业纠纷调解室或邻里调解室——社区调解委员会”的三级调解责任体系后,实现了“私事”邻里调解,“小事”专业调解、社区调解,“大事”交由镇司法所调解的矛盾纠纷调解格局。
今年以来,三级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128起,接受居民法律咨询200余次,受理率100%,调解成功率100%。其中,10余件对立情绪激烈、信访隐患大、历史积怨久的矛盾纠纷得到了根本解决。
物业调解室摆平邻里矛盾
春节后上班第一天,阳光100小区B7栋的居民刘大姐火急火燎地走进了小区物业纠纷调解室。“楼上卫生间漏水漏到我家了,你们说说这事怎么办?”
刘大姐说,漏水的问题从年初就发现了,她多次去找楼上的住户王大姐,但对方常常不在家,难得碰上面。
“这一拖,我们卫生间的水管漏水状况越来越严重了!”刘大姐提起这事气愤不已。调解室的工作人员立即电话联系了王大姐。
王大姐接到电话后也是一吐苦水:“这是我家的责任,我又没推,但是他们又一直不提个赔偿方案。”
调解人员一听,就明白这事有误会,于是,请王大姐到调解室面对面和刘大姐谈谈。
双方坐下后,气氛有些不融洽。见状,调解人员摆起了过春节的“龙门阵”,双方也加入了话题。
渐渐地,各自的态度也和悦起来。
时机正好,调解人员把这起纠纷重新摆上了桌面。
刘大姐看起来情绪缓和了很多。她说,只希望王大姐能表个态度。王大姐则表示,肯定要为刘大姐重新装修。
调解人员意识到双方的立场达成了一致,只是具体操作细节需要商量。于是,调解人员又提议大家去刘大姐家里看看漏水的情况。
进了刘大姐家后,王大姐发现漏水的确挺严重,赶紧向刘大姐道了歉。工作人员见状,提议先找维修公司来看看,报个初步的维修费用,费用定下来后,王大姐负责出钱,维修工程由刘大姐盯着,双方都表示同意。
维修工程开始后,调解人员专程跑了几趟刘大姐家去帮忙,并第一时间跟王大姐沟通维修费用问题。
最终,这件邻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据友于里社区居委会负责人称,物业纠纷调解室是在物管的基础上搭建起来的,而这也主要是存在于新小区。物管不仅对居民情况清楚,还能时时掌握到矛盾纠纷,作为中间人调和居民间的矛盾纠纷。
而在老旧小区,则有邻里调解室。依靠居民推选出的代表,成立邻里调解室,第一时间调解邻里的矛盾。
巡逻队盯紧治安盲点保平安
家住黄家巷的陈柯,今年45岁,是社区志愿者巡逻队的队员,也是她所住楼栋的志愿者调解员。6月13日,接近中午时,陈柯和其他队员们巡逻后回到社区办公室。
陈大姐说,她是去年下半年巡逻队成立时主动报名参加的。目前,志愿者巡逻队有8人,平时由社区民警和社区干部带队进行治安巡逻。
当天,志愿者花了整个上午,巡逻了老居民聚集区黄家巷一带。
陈大姐回到社区,来不及休息,把当天发现的安全隐患作汇报:“黄家巷73至90号之间,堆了民用垃圾,需要去清理。”
治安巡逻当然不止发现卫生死角。巡逻的目的主要是查找安全隐患和治安盲点,对于群众反映的可能带有普遍性、敏感性的问题,则需第一时间报告社区居委会分析研判,把影响安全稳定的风险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苗头。
治安巡逻队是居民自治的一大尝试。“营造安全和谐法治社区,当然不仅仅靠查找问题。规范居民行为,才是根源。”该负责人称,为此,他们建立和完善了村规民约、院规民约、社区自治章程,指导物管小区建立小区公约,而老旧散居民区则建立起了楼规民约,引导居民制定家风家训。
■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舒楚寒 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