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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检察院把侦查监督作为防止冤假错案第一道关口,确保监督一案纠正一类让焦点热点案件置于阳光下

2017-02-15 20:05:0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因轻信他人,重庆云阳一群众被河北某市一男子骗取了200万元。该起案件中,受害人是在云阳当地用手机银行开户,而犯罪地、打款却都在河北某市。那么,这起案件是由云阳县公安机关立案侦办,还是由河北省某市公安机关立案侦办呢?近日,云阳县检察院邀请云阳公安、银行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该起诈骗案立案监督申请进行了公开审查听证。经过各方一番唇枪舌战,最终一直认为应当由云阳公安立案侦办。

该起案件之所以被“关注”,受益于云阳县检察院2013年开始创新的侦查监督机制。据了解,云阳县检察院通过积极调研和探索,当年出台了《侦查监督工作公开审查程序的规定(试行)》,以听证会的模式,让社会焦点案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案件和争议较大案件的当事人直接参与到案件公开审查过程中,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参与旁听、发表意见。该院把侦查监督作为防止冤假错案的第一道关口,确保监督一案,纠正一类。

在监督过程中,云阳县检察院不止于发出法律文书,而是通过座谈会、定期报备等形式持续跟进办案进度和纠正情况,督促公安机关做好案件侦破、嫌疑人追逃、积案清理等工作。据统计,2013年以来,云阳县在立而未决刑事案件专项监督中,共督促公安机关对12件刑事和解和不构成犯罪的案件及时予以撤案,对13件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案件予以撤案,对13件符合起诉条件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及时移送起诉,对25件尚有条件可以侦破的案件重启侦查。

除此之外,在监督过程中,云阳县检察院对侦查人员存在的一些轻微的不规范侦查行为和程序瑕疵,通过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或直接与承办人深入沟通的方式,口头建议他们予以纠正;而对一些情节比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和程序问题,不仅就个案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还定期总结梳理侦查违法情况,形成正式的公函发送公安局,建议其对某一类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复函。

许多立案监督案件和部分久拖不决案件引发了案件当事人的涉法涉诉信访,对这类案件,云阳县检察院并非通过监督将信访矛盾一推了之,而是在做好检察环节息访罢诉工作的同时,督促并与公安机关一道加强与案件当事人的沟通交流,积极做好释法说理工作,让案件当事人理解侦查工作的特殊性和局限性,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在立而未决刑事案件专项监督中,该院与公安机关一道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7件,督促公安机关通过组织案件双方当事人刑事和解后对5起故意伤害案件予以撤案。

而云阳县检察院创新侦查监督机制,也成为了重庆检察系统的先进典型,受到上级检察院、县领导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据统计,2013年以来,云阳县检察院共对14件侦查案件开展了公开审查,共邀请社会各界人士参与旁听和评议150余人次,增强了检察工作透明度,提高了执法公信力,促进了社会矛盾的化解,收到了很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云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理检察长张超表示,过去,由于案件保密,检察机关的侦查监督工作较为封闭,导致当事人对侦查监督工作不了解,有的涉案群众觉得自己没有得到公平公正待遇,对检察机关的执法过程和结果,存在疑问甚至误解。立案监督、公开是检察机关的创新制度,目的是让每件司法案件公平公正。通过实实在在的个案监督活动,想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机制,更好地为检察机关监督执法、指导办案提供实战经验,并给上级检察院提供有效的参考,体现检察机关办案公平公正,让老百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参与监督,让大家来评判。让合情不合理、合理又不合法等案件置于阳光下。

■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罗翠 谭剑 饶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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