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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1+1”模式 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2015-09-04 21:30:4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村里发生了矛盾, 村民小组长和一位村民作为调解小组成员介入矛盾调解,再展开有的放矢工作后,矛盾的化解率还不低。8月20日,记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盐池县了解到,该县青山乡创新“1+1”矛盾纠纷调处模式,让青山乡实现无信访乡的创建。

青山乡司法所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所谓的 “1+1”矛盾纠纷调处模式,即一名调解员和一名志愿者,在各村民小组由村民小组长担任调解员,同时在本村选聘德高望重、阅历丰富且热心于调解工作的义务志愿者组成村民小组调解小组,负责本村小组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在青山乡司法所,记者了解到不久前由调解员与志愿者共同努力化解的一起矛盾纠纷。原来,根据有关规定,基本农田里的建筑都属违法建筑,必须限期拆除。盐池县青山乡营盘台村武记疙瘩自然村安某养殖羊温棚和马某的新建房屋都属于此类,必须限期拆除,该乡党委安排了拆迁工作。

“为了建这栋房子,我们欠了许多外债不说,刚住进来还没稳定……”说起拆房,马某父亲不停地抹泪。青山乡司法所工作组前往马家,刚一触及到这一话题时就无法开展下去。第二天,司法所所长李生宝又带着工作人员到马某家,马某的老父亲坐在大门前闷头吸着烟:“要想拆房子,先从我身上过,否则谁也别想踏进这个门。”

面对马某家人的强烈反对,马永强和安世功这两名“1+1”矛盾纠纷调处人员介入调解之中,连续两天上门与马某的父亲拉家常,促膝谈心。马永强作为小组长,熟悉相关政策和基本的法律常识,志愿者安世功则在谈话中引经据典。两天的谈话字字句句说到了马某父亲的心窝里。渐渐地老人的态度有所转变。

看到马家不再抵制,两人与村干部一起带马某父亲到村外挑选新房地址。经马某父亲再三斟酌,将房屋的新址选在现在房子的旁边。至此,将马某一家的思想工作从抗拒转变到了拆迁上,最终达成拆迁协议,后获得各项建房补偿10万元。建房过程中,乡政府还无偿提供服务铲车等。至此,一起拆迁纠纷画上了句号。

据了解,从2011年该乡创立“1+1”矛盾纠纷调处模式后,该模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工作人员短缺,工作任务重,矛盾调解不及时的问题。村里发生的矛盾纠纷经过“1+1”调解后随即得以化解,真正做到一般矛盾纠纷不出村。

记者 陈晓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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