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向萍)11月28日,全国妇联在人民网演播厅召开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暨“依法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大案例”发布会。区人民检察院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区人民检察院以办案为中心,全面开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成立专门办案机构,单设专门负责办理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机构,集办案、帮教为一体的工作模式,未检工作连续两年在全市检察系统考核排名第一。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提起公诉的涉嫌强奸、拐卖、猥亵等严重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利的犯罪案件,依法打击,从严提出量刑建议。加强对妇女、未成年被害人的综合司法保护,积极为受到侵害的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和协调社会救助,确保不受到“二次侵害”。
区人民检察院开展“莎姐”大普法活动,依托“莎姐”普法平台,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三八节”“宪法宣传日”等特殊节日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学法守法尊法用法。依托“莎姐”进校园,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运用模拟法庭等形式,提升普法宣传效果。依托微信公众号网上宣传,在微信公众号上设立“莎姐普法预约平台”,开展菜单式普法活动。与学校合作开展法治校园建设,院领导受聘担任9所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
同时,区人民检察院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每年定期开展“冬日阳光·温暖你我——‘莎姐’与你手拉手”活动,为留守儿童赠送新年礼物,邀请他们到检察机关参观。开展个案救助,对特殊案件被害人同步开展心理疏导和救助,为受性侵女孩联系学校、改变学习环境。为服刑人员子女上户,确定监护人,帮助顺利上学,多方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此外,区人民检察院建立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中心创新实践基地。针对我区留守儿童占比较大的实际情况,探索建立“1+2+4”留守儿童司法保护模式,设立司法保护中心,建立2个司法保护点。建设集案件办理、教育疏导、信息集散、检察监督于一体的留守儿童司法保护中心,全方位加强涉案未成年人,尤其是女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为妇女儿童撑起一片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