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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 市财政补贴2.67亿元

2014-11-26 03:06:1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我市2013-2015年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 市财政补贴2.67亿元

新能源客车(资料图片)

萧山日报讯 (记者 张亦筑 胡勇 实习生 朱凤玖)11月25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萧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据悉,2013年至2015年,我市计划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为此市财政将拿出2.67亿元给予补贴。

据了解,2013年9月,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了《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启动了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2013年11月,我市正式获批成为全国新一轮首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城市之一。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我市制定了《萧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并在今年10月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府副秘书长王余果介绍,根据《方案》,2013年至2015年,我市计划推广应用3000辆新能源汽车。车辆类型为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领域主要以公交、公务、物流、环卫等公共领域为主。对认定的这3000辆新能源汽车,市级财政将给予2.67亿元补贴,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同时,我市还将针对新能源汽车继续执行或出台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增值税、减征企业所得税、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等4条优惠政策。

另据了解,为了便于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我市还将加大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计划建设综合充电站5座、快速充电站(桩)11座、慢充充电桩275个,并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领域。市财政对在我市建成并经认定的充换电基础设施,给予1500万元市级财政补贴。

补贴标准

    

新能源客车 每辆补贴16万元
其他新能源汽车 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

    4大优惠政策

    

免征车辆购置税   符合《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第53号)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减免增值税   萧山市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减征企业所得税   萧山市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企业经认定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优先发放货车通行证   依据载货汽车限行管理规定,对从事邮政、快递运输行业的新能源车辆优先核发相应货车通行证

    

    权威解读>>>

    在萧山上牌运行才能享受补贴

    本报记者 张亦筑 实习生 朱凤玖

    哪些新能源汽车能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如何享受补贴?11月25日,相关人士对《萧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以下简称《方案》)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解读。

    在我市上牌运行才能享受补贴

    此次出台的《方案》,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支持力度非常大。究竟哪些新能源汽车能够享受补贴和优惠政策?

    市财政局企业处副处长唐昌凯表示,可享受财政补贴和优惠政策的新能源汽车,必须是在我市上牌运行且符合《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应用工程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等国家相关规定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出于对充换电基础设施等因素的考虑,原则上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在主城区域内。”他称。

    是否只有“萧山造”的新能源汽车才能得到支持?对此,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目录》的外地产新能源汽车也可以。”

    另外,按照《方案》规定,在萧山市上牌运行、但未进入《目录》的进口新能源汽车,虽然无法享受到补贴,但经认定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后,还是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相关部门正在制订补贴实施细则

    《方案》提出,市级财政将拿出2.67亿元对推广应用的3000辆新能源汽车进行补贴,其中,新能源客车补贴16万元/辆,其他新能源汽车按照国家补助标准1:1给予补贴。

    对此,市科委相关负责人解释,根据去年出台的《关于继续开展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家对购买纯电动乘用车给予3.5万至6万元补贴。《方案》出台后,购买该类型的新能源汽车,除了享受国家补贴以外,市级财政还将给予同样的补贴。

    “从2013年1月以来,我市新增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1046辆,其中小型乘用车大约100多辆。之所以个人购买新能源汽车的积极性不高,价格、技术成熟度和使用方便程度都是重要影响因素。这也是全国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普遍存在的问题。”该负责人坦言,《方案》出台后,个人若购买新能源汽车,在享受到所有补贴和优惠政策后,实际支付的购车费用将与传统乘用车相当,这也有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买积极性。

    他透露,目前,我市相关部门正在制订补贴实施细则,补贴申报手续和流程、补贴发放方式等都将尽快得到明确。

    拟建统一的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中心

    在新能源汽车充换电基础设施方面,截至目前,市电力公司已投入了13个充电站、200个充电桩,分布在渝北、巴南、九龙坡、合川、南岸等地。

    “为了配合这次3000辆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我市还将加快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处副处长熊垠州称,按照《方案》提出的计划,2013年至2015年,我市将建设综合充电站5座、快速充电站(桩)11座、慢充充电桩275个。对此,市财政也将拿出1500万元给予补贴。

    这些充换电基础设施将如何规划布局?

    熊垠州表示,一方面,我市将根据公交、环卫、物流等规模化集团客户的需求,建设以直流快速充电网络为主的充电设施;另一方面,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充电设施建设当中。比如,有个人或企业想在自己的车位或工作区域安装充电桩,可以向电力公司提出用电报装需求,电力公司将开辟绿色通道,简化办理程序,提供用电报装的相关服务。另外,也鼓励社会资本进行商业性充电桩建设。目前,市物价局也在制订相关的服务费标准。

    熊垠州还透露,市发展改革委还在规划建立一个全市统一的新能源汽车运营管理中心,实现报装接入、费用结算、负荷监测、信息服务、运行维护等五大功能,即使今后出现多元化投资主体进行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也能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接入、统一结算,降低市场投资主体的投资成本和准入门槛,也降低其运行成本,让新能源汽车用户在充电时更加便利。

 

    反响>>>

    新能源汽车生产商和用户将实现“双赢”

    本报讯 (记者 张亦筑 实习生 朱凤玖)“不仅有国家补贴,现在还有市级财政补贴,购车成本大大降低了!”11月25日,作为新能源汽车的用户,在得知《萧山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2013-2015年)》正式发布的消息后,萧山瑞康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总经理胡利勇兴奋地说。

    胡利勇告诉记者,就在前几个月,他的公司购买了20多辆“萧山造”纯电动汽车,用来租赁给物流公司,当时的车价在13万至16万多元不等。但是,如果根据《方案》拿到补贴,每辆车车价就只有4万至6万多,购车成本得到极大的降低。

    《方案》出台后,购买新能源汽车享受了国家及地方补贴后价格与传统车型接近,不少市民也对新能源汽车表示出更大的兴趣。家住新牌坊某小区的赵先生告诉记者,以前自己也在4S店去了解过新能源汽车,其中有款车型还曾让他有点动心。“考虑买新能源汽车,是打算用来接送小孩上学及购买生活物资等,那款车每次充满电后能行驶90公里左右,已经能满足我们家庭的日常需求,况且与传统车型相比,新能源汽车的使用成本的确更低,也更低碳环保。”

    “不光是消费者享受到利好,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也能受益,真正实现‘双赢’。”萧山恒通电动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唐力今称,《方案》出台后,恒通客车公司生产的混合动力客车与目前萧山市内应用广泛的天然气公交客车价格相当,但天然气消耗能降低20%左右。所以,新能源客车的应用前景将更加广阔。

 

    名词解释

    1.纯电动汽车

    指以车载电源为动力,用电机驱动车轮行驶,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各项要求的车辆。是完全由可充电电池(如铅酸电池、镍镉电池、镍氢电池或锂离子电池)提供动力源的汽车。

    2.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车辆驱动系统由电驱动和另外一个或多个能同时运转的单个驱动系统联合组成的车辆,车辆的行驶功率依据实际的车辆行驶状态由单个驱动系统单独或共同提供,且电池容量很大,可以外部充电,可以以纯电模式行驶,电池电量耗尽后再以混合动力模式(以内燃机为主)行驶,并适时向电池充电。

    3.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

    指在纯电动汽车的基础上追加了增程器,以进一步提升纯电动汽车的续航里程,使其能够尽量避免频繁地停车充电。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必须是串联式混合动力型式,不论工作在纯电动模式还是增程模式下,其车轮始终仅由电机独立驱动。其工作原理:在电池电量充足时,动力电池驱动电机,提供整车驱动功率需求,此时发动机不参与工作。当电池电量消耗到一定程度时,发动机启动,发动机为电池提供能量对动力电池进行充电。当电池电量充足时,发动机又停止工作,由电池驱动电机,提供整车驱动。

    4.燃料电池汽车

    是电动汽车的一种,是使作为燃料的氢在汽车搭载的燃料电池中,与大气中的氧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出电能驱动电动机,再由电动机带动汽车中的机械传动结构,进而带动汽车的前后驱动轴、轮毂及车轮的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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