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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唱主角 适度规模经营出效益

2015-03-21 05:27:5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整田、掏厢、撒种、打药、盖膜……正值春耕备耕时节,永川区朱沱镇水渡滩村一块育秧田里,七八个农民忙得热火朝天。

“往年都是零星捡些撂荒地种,今年,我们10个农户联合起来,以机械、土地、现金入股,成立了专业合作社,准备种1142亩水稻!”60岁的黄桷湾村民周之全说。

10个人种上千亩水稻,底气何来?周之全指了指田里忙活的村民:“今年试点全程社会化服务,有这些专业服务队队员,加上农机帮忙,肯定没问题!”

要让农业更强、农民更富、农村更美,改革创新是根本动力。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之一,就是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记者从市农委了解到,我市正加快培育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

围绕全市五大功能区域特色效益农业发展布局,综合考虑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基础、农村劳动力状况等,2015年,我市在巴南、永川、江津、梁平、秀山5个区县(自治县)开展了建立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改革试点。目前,试点工作正稳步推进。

“三权分置”激活农村沉睡资源

我市农户户均耕地仅4.9亩,一家一户种地,农民很难增收致富。

实践证明,适度规模经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由之路。

“要实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是抓手。”梁平县农村改革办公室主任杨代述说。

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梁平县通过明晰土地产权,探索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分置”,保障集体土地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引导土地有序流转。

改革开放至今,除了所有权,农村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大部分时间是合二为一的,统称土地承包经营权。业内人士认为,“三权分置”以后,农民可以放心地把自己的承包地转让经营,获得租金,同时又不用担忧失去对土地的承包关系,为土地在更大范围内优化流动配置和发挥作用拓展了巨大空间。

杨代述介绍,今年以来,依托财政扶持政策,梁平县引导农户长期流转承包地并促进其转移就业;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应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

在梁平县屏锦镇万年村,联合收割机手谢红银与另外两户当地农民一道,以每年每亩250公斤稻谷的价格,流转了700多亩稻田,用来搞水稻全程机械化生产,现在正忙着购置农机设备、整田、育秧苗。而在礼让镇川西村,10多位本地大户刚刚与村民们签下了500亩土地流转合同,准备进行鱼藕混合生态种养。

同样作为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的永川区,在“三权分置”的改革中,创新二次流转机制。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内,鼓励村组集体对已经流转的低效林、残次林及现状质量较差的土地,由集体反租倒包农民土地经营权,并与土地开发整理的企业合作,利用国土整治、农业综合开发、水利建设等农业投资项目扶持,实施土地连片整治,完善路、沟、池、塘、凼等基础设施后,再次连片流转农民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二次流转后,每亩土地租金大幅提高,增加的收益在土地承包人(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村、组)、土地开发整理企业之间分配,提高土地效益。

“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是破解农业发展超小规模的制度性基础。”市农委主任夏祖相说,当然,不管经营权如何流转、经营方式如何演绎,都不能动摇农户家庭经营这个基础。在探索实践中,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不得损害农民权益、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既要注重提升土地经营规模,又要防止土地过度集中,兼顾效率与公平。

新型经营主体各显神通

近日,刚刚从西安拉回8吨土豆种子的胡华迫不及待开始在地里播种。“我种的可不是普通土豆,而是‘黑金刚’、‘红宝石’等新品种,富含原花青素。去年市价卖到4元/斤,3万多斤销售一空。”

31岁的胡华是巫山县当阳乡红槽村金刚家庭农场主。他外出务工12年,最终选择回乡种地。乡亲们很是不解。

可在胡华眼里,搞农业大有奔头!上到中央,下到地方都在积极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出台的补贴政策含金量不小;老家自然生态环境得天独厚,基础设施也有了明显改善,规模化生产有了条件。加之他头脑灵活,利用自己的QQ、微信、微博,图文并茂介绍和推广产品,吸引了不少客户,产品不愁销。

像胡华一样,在我市,越来越多有头脑、懂技术、会经营的年轻人回到农村,开办家庭农场,牵头成立农民合作社,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投身农村经济发展主战场,成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力量。

“没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就没有承载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市场化的主体,难以与农业发展新方式相匹配,难以实现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夏祖相说。

市农委表示,今年,我市将在三个方面着力,扶持、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是培育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根据当地实际,确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的家庭适度规模经营指导标准,探索适合的种养业配套发展模式。建立适度规模经营农户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规范提升农民合作社。开展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社创新试点。探索农资统购、产品统销、品牌打造、资金互助、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环节的合作模式。加强农民合作社制度建设,建立成员之间紧密、平等的利益联结机制。

三是增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带动能力。引导和鼓励城市资本选择适合企业化经营的领域和环节参与农业,实行备案制。

此外,我市还将创新政策,吸引更多高素质年轻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就业创业,鼓励和支持新生代农民工子承父业、返乡务农,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经营管理能力的新型职业农民。

社会化服务优化资源配置

培育适度规模经营农户,是为了让土地“有人种”;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则是通过专业化、机械化的服务来为适度规模经营农户降低成本,提升效率,增加种养规模与效益。

去年,33岁的蔡萍回到老家永川区临江镇高滩村,流转了400多亩土地种粮。首次出手就“操盘”这么大片土地,又不太懂行,结果烂秧、死苗近两成,急得手忙脚乱,四处调剂才勉强栽足了苗子。

今年,永川区试点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吃过“亏”的蔡萍把包括育秧、机耕、机插、机防、机收等在内的全套技术活儿都交给了黄杨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当起了“甩手掌柜”。“享受全套服务每亩只需要480元,财政还要分别补贴普通农户、种粮大户。平时我只需要找人施肥、管水,既省事、又省心。”蔡萍感慨,“如果没有‘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我可没办法打理这么多土地。”

永川区临江镇农业服务中心高级农艺师认为,实行全程社会化服务,不仅可以保证水稻产量,还可以合理配置资源,有效解决关键农时“抢人”、“枪机”难题,减少适度规模经营农户购机的资金压力。

市农委表示,今年,我市将在优化公益性服务,加强农业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的同时,进一步创新经营性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具有资质的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探索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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