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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依法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行为

2018-07-25 16:22:0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7月19日,区农委组建三个巡查组,分别深入草庙、小海、大桥等镇,对区内20家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的经营许可、产品处理等情况进行登门检查,依法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行为。

为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管理工作,区农委组织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专项行动,并将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依法规范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行为作为专项行动的重点,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巡检督查与打击行动。巡查中,执法人员向梅花鹿、牙獐、孔雀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户现场宣传发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加强野生动物保护告知书”等,重点查验驯养是否获准许可,是否按法律规定进行养殖及依法经营利用其产品。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增强野生动物驯养户野生动物保护意识,严守法律规定,实行依法养殖,规范经营。

(朱明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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