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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州日报·记者调查]农民工维权意识增强 工资保障机制不断完善

2019-12-25 14:00:0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记者 熊程成

农民工作为城市建设的主体力量,在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制造、服务行业中扮演着重要角色。但另一方面,农民工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其劳动工资能否得到有力保障,农民工工资能否足额按时发放已成为党和政府及广大群众十分关心的社会问题。

临近年末,为了解2019年度我区农民工工资结算情况,日前,记者与国家统计局开州调查队工作人员深入部分农民工家中进行了实地调查。

调查:无恶意拖欠情况,工资发放途径多

此次调查共涉及我区本地1家企业及2家建筑工地15名农民工。10名农民工中20-30岁的2名,30-40岁的5名,40岁以上的8名。从行业工种上看,从事建筑业的10名,从事产品制造业的5名。

通过走访调查和询问,从工资的主要支付方式上看,15名农民工中有5名均为按月发放工资,有10名农民工工资按工期结算。而在建筑行业,由于工作类型及薪酬结算方式的特殊性,农民工工资发放进度不一。

同时,记者了解到,农民工与雇主通过劳动合同约定工资数额和发放方式的有5名,占33.3%,通过口头约定工资数额和发放方式的有10人,占76.7%。有11名农民工反映有银行账户记录或者劳务工资发放表作为领取工资的凭证,有4名农民工在发放工资时没有相关凭证。

据调查,金科悦湖项目工地、开州渝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建筑作业的9名农民工都反映已按工期获得工资,仅1名农民工反映有拖欠工资的现象。

根据上述反映的情况,调查队又继续走访。据金科悦湖建筑工地负责人吴某反映,2018年他在学苑景庭工地务工的劳务工资未按时发放,原因是他从业的万州总建建筑公司2018年拖欠吴某所在工组劳务工资共计8万余元,其中个人被拖欠工资1万余元,占其全年工资收入的16%。近日,在吴某等农民工的一再催促下,万州总建与开发商尚有30%工程款未结清,待工程验收完成后将尽快支付工人工资。

最后,接受调查的农民工均反映,无恶意拖欠工资的现象。

效果:法律知识宣传多,维权意识增强

通过对15名农民工进行调查访问,15名农民工均知道如果被拖欠工资应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求助。如发生被欠工资的情况后,有6名农民工表示将采取自发向雇主讨要工资的方式,直到雇主发放为止。有9名农民工反映将采取首先向雇主讨要被拖欠的工资,如果继续拖欠将向本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反映和求助。

从上述调查得知,所调查的15名农民工均反映在遭遇拖欠工资时会采取措施讨要,反映出农民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在不断增强。

近年来,我区多部门联合深入用工企业、建筑工地、人流量集中的地方,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并现场帮助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及指派律师深入浅出地讲解案例,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措施:建立长效机制,确保工资有着落

为确保农民工按时拿到工资,我区督促各企业加快农民工工资结算进度。对区域内工程已完工尚未完成工程结算的,督查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加快结算进度。且对于合同约定的拨款进度与工资支付周期存在时间差,由部门牵头协调业主在不影响工程质量和不违背拨款比例上限的情况下,加快款项拨付进度。

同时,区人力社保局继续加大主动巡视用人单位及劳动场所的次数和频率,特别是加大对易发生工资拖欠的重点区域和企业的监控力度,督促相关企业或雇主按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此外,我区加大了对欠薪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网络举报平台,举报电话24小时专人值班受理,坚持做到有报必查、有诉必理,对举报投诉以及网络等各类媒体出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应对,并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坚决立案查处,确保法定期限内快办快结,欠薪案件限时清零。最后,加强行政司法联动,保持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

为健全长效机制,编织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安全网,我区实施了工程款与人工费分离制度。即开发单位与建设单位明确区分工程款和人工费,采取人工费由开发单位直接按月足额支付劳动者本人,推行工资卡制度,禁止开发单位将人工费混同工程款拨付建设单位,避免多层支付造成工资拖欠。

我区还严格实施“一书两金一卡”制度,构建劳动用工诚信体系,实施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制度,并按规定实行联合惩戒,使欠薪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同时,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人力社保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围绕建筑领域发生的“拖欠”问题建立行之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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