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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场监管局新丰分局: 禁捕退捕,我们在行动

2020-08-21 22:14:34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区市场监管局新丰分局工作人员在某超市旁张贴禁捕退捕相关通知。

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使江河湖泊得以休养,是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生态工程、民生工程。近日,根据《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印发全面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区市场监管局新丰分局迅速行动,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了一场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食品经营环节专项行动。

“采购水产品的供货企业是否有资质,发票是否齐全?”每到一个检查点,这都是工作人员必问的话。做好禁捕退捕舌尖上的守护,是市场监管人必须扛起的责任。为将工作落实到位,该分局实行分管包户的监管模式,对重点行业重点排查,以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商超和餐饮服务单位为主,对市场主体开展全面排查和监督检查,实现对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检查全覆盖。

在对新丰镇春兰超市、家得乐超市、好又多超市、百家福超市、海峡商城农贸市场、喆啡酒店、兄弟菜馆等商超、市场和餐饮店的走访中,随处可见该分局张贴的禁售长江捕捞渔获物的公告。“首先要保证广大市场主体对长江流域禁捕退捕工作的了解,这样才能事倍功半,政策才能较好落实下去。”该分局工作人员说道,“我们主要通过抽查检查水产经营商铺、餐饮店菜单、进货单据和备菜,张贴宣传海报,网上监督相关企业广告宣传等方式,严格落实市场准入管理,确保禁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有成效。”

“在食品包装上标注‘长江野生鱼’‘野生江鲜’等字也是不符合规定的。”检查中,该分局还突出对水产品经营者尤其是农家乐或禁捕水域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采购的水产品尤其是捕捞水产品是否有合法来源凭证等文件,是否存在采购、贮存、加工、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以及无合法来源水品的行为,是否存在以“长江”“野生”等菜单字样误导消费者的行为。目前,在该镇范围内未发现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经营店铺。

据了解,该分局将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对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来源可疑捕捞渔获物的,要求经营者立即停止经营,并追查捕捞渔获物来源和流向。对涉及违法违规的,从重从严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引导行业协会积极开展“长江禁捕”相关政策的宣传和公益宣传活动,督促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经营者通过正规渠道采购水产品,不买、不卖、不食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指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消费者文明消费。

“禁捕退捕是推进长江生态环境修复的好法子,也是利在千秋的大功德,销售鱼产品虽是我们的主业,但我们对政府的政策是大力支持的,自己也会遵法守法,为长江良好的生态环境出一份力。”谈到禁捕退捕工作时,农贸市场的刘姓经营者对记者说道,政策落实到位,长江流域的渔业守护方能落地见效,生态才能得以持续恢复。

(薛思思王姿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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