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新增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19年10月30日起投入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2019-10-26 13:40:12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盐城市大丰区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需要,新增以下交通技术监控设备,于2019年10月30日起投入使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现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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