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记者 谭 剑
本报讯 好不容易选到一个自己喜欢或者有特殊含义的车牌,却因换了一辆二手车不得不舍弃,这让人难免遗憾。昨日,记者从市交巡警总队获悉,根据公安部机动车号牌改革的要求,6月20日起,我市放宽使用机动车原号条件,市民购买二手车也能沿用自己的原车牌号了。
市交巡警总队车管所车辆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6月20日起,放宽使用机动车原号条件,市民购买新车或者二手车,均可申请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也可以申请使用新的号牌号码。申请时限也有所放宽,按照原规定,机动车号牌使用三年以上,才可以保留至下一辆车,现在只要使用一年以上,即可申请保留号牌号码;同时,提出申请的时限也有放宽,原来需在原机动车转移、注销或迁出后6个月内提出,现调整为一年内均可提出。
市交巡警总队车管所相关负责人解读,这一新政策以6月20日为时间节点,即:6月20日以前已经办理原机动车转移、注销、迁出的,要求使用原机动车三年以上,购买新车,且要在6个月内提出保留车牌号申请。6月20日以后办理原机动车转移、注销、迁出的,要求使用原机动车一年以上,购买新车或二手车,可在一年内提出保留车牌号申请。
民警介绍,5月份,我市新车、二手车登记数量基本持平,二手车转移登记数量有逐步增多的趋势。6月20日起,我市将开通二手车转移登记互联网选号牌功能。以前二手车转移登记,可以通过柜台选号,也可按以前的政策申请使用原车号牌。现在,二手车转移登记,也可以像新车一样在网上预选号牌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