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熊远航)记者昨日从秀山法院了解到,该院立足现有的执行资源,狠抓统筹整合,用好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有效破解规避执行、逃避义务等执行难题。今年以来,该院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共发起查询1000余次,冻结、划拨银行存款800余万元,执行结案率达80.42%。
今年7月,秀山县某设备租赁站与铜梁区某建筑公司因租赁合同纠纷诉至该院,在一审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不但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还更改公司名称、变更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企图逃避执行。
在申请人秀山县某设备租赁站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后,执行员迅速进行查询,发现两家公司系信息变更前后的同一家公司。查控人员随后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全国网络查控系统进行银行存款、车辆信息等查询,经查发现,该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有存款50余万元,执行员立即将该账户予以冻结,划拨。从申请人申请执行到申请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兑现,前后仅17天,有效打击了被执行人企图逃避法律责任的失信行为。
2011年3月,郑青因覃某、余某等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据悉,此前郑青之女因与覃某之子、余某之子玩闹被打伤了眼睛从而导致一只眼睛失明,在该院判决两被告承担赔偿责任后,两被告外出打工长期不归,执行法官多次与之联系,被执行人均以没钱为由拒不履行。随后,执行法官通过向银行、车管、国土房管等部门查询,也没有查到相关财产线索,导致该案只能终本结案。
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开通后,执行法官将覃某、余某纳入实时跟踪查询名单,专人多次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查到被执行人余某某在中国银行福建某支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建某支行开设有账户,共有存款9万余元,执行员果断将该账户予以冻结。
不到一周时间,余某便主动与执行法官联系,表示愿意与申请人协商处理。后在执行法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余某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一次性将全部赔偿款支付到位。至此,历时5年多的执行积案,在运用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远程异地查控后,实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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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被限制入境 主动还钱求“放过”
本报讯(通讯员 郝绍彬 王建磊)无视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被执行人王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九龙坡区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在其出国期间限制入境。迫于压力,王某通过亲属与申请执行人孔某某达成分期还款协议,并支付了首期案款20万元。
九龙坡法院受四川某地法院委托,办理孔某某申请执行王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根据委托法院2015年1月20日作出的民事调解书,王某应于2015年4月30日前归还孔某某70万元,后王某逾期不履行,孔某某遂申请执行。
接受委托后,九龙坡法院向被执行人王某发出执行通知和财产报告令,但王某仍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拒不申报其财产状况,且行踪不定下落不明。该院遂依法将王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通过身份证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
今年5月,该院通过执行联动工作平台,从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处查询获悉,被执行人王某利用其所持护照购买机票,乘坐飞机出镜至到澳大利亚某地旅游探亲,至今未归。该院随即依法限制王某入境,并向出入境管理部门进行通报。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发现其无法购买机票回国,面临非法滞留澳大利亚的可能,遂通过其国内亲友联系法院,迅速与申请执行人孔某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承诺分批次履行70万元,并当即向孔某某履行了首期案款2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