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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不是普调,主要支持对象为经营困难企业重庆市公积金缴存比例下月调至最低5%

2016-04-30 18:10:3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王涛)下月起,我市住房公积金最低缴存比例调整为5%。昨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解释称,这并不是普调,主要支持对象是经营困难企业,企业可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在规定范围内确定具体缴存比例。

经营困难企业负担减轻

本月我市住房公积金是按7%-15%的比例缴存。5月1日开始缴存比例最低调整为5%。

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解释,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要调整。经营困难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在5%-12%的范围内选择合适的比例。经营正常的企业可保持现有缴存比例或适当提高,但最高不超过12%。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还可以申请暂缓缴存,等情况好转后补缴。调整目的是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促进增加就业和职工现金收入。

昨日,记者从市公积金中心了解到,今年1~3月,全市发放公积金贷款53亿元,同比增长92%,个人新增贷款余额市场占有率为25%。截至3月末,我市公积金个贷率达到90%,位居全国前列。

职工现金收入会增加

公积金的缴存由单位和个人缴存两部分组成,企业和个人的缴存比例是相同的。若企业下调了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个人的缴存比例同样会下调。假如2016年你的月平均工资为4000元,公积金缴纳比例是8%,那单位和个人每月分别要缴纳4000×8%=320元,你的月公积金就有640元。

假设调整后缴纳比例降低到5%,那单位和个人分别要缴纳4000×5%=200元,企业和个人分别少缴纳了120元。那么,个人每个月的现金收入就会增加120元。

并不会影响公积金贷款

“政策调整后并不会影响职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市公积金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首先,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倍数较高,为个人账户余额的25倍。以申请贷款40万元为例,职工及配偶账户余额合计仅需1.6万元即可;其次,按照我市现行政策规定,贷款职工按时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如账户余额不足的,允许其以自有资金进行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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