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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自治县多措并举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风击战鼓驱秋寒 扫黑除恶筑平安

2018-10-19 16:05:0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民警向群众介绍扫黑除恶知识

乡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彭水县扫黑除恶文艺演出

今年以来,彭水自治县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旗帜鲜明、态度坚决,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基层建设等工作为抓手,全面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紧扣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坚持将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相结合,将打击黑恶势力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相结合,逐步形成了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强化党建统领

夯实组织保障

彭水自治县全面领会《通知》精神,贯彻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年初,全县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会,进行全面部署,明确了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工作重点。县委、县政府总体布局,县委政法委、纪检委、公安局等各部门统筹推进,明确责任界限,划定工作范围,形成合力,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对标对表,不打折扣、不做选择、不搞变通,坚定不移不断推向深入,切实履行扫黑除恶重大政治责任。县委书记钱建超、县长石强等县领导先后30余次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定期听取专题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推动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

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县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部门结合自身工作,各司其职、齐抓共管,主动承担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责任务。发挥政法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势,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预防和解决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突出问题。在日常执法检查中,各有关部门将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建立健全线索发现移交机制和反馈机制,有效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最大限度地挤压黑恶势力生存空间。针对办案中发现的行业管理漏洞,政法部门也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建议。

彭水自治县还把基层党建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关键,坚持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与反腐败斗争、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形成压倒性态势。健全完善《村(社区)干部及人选资格审查和处理协作机制》,查阅干部档案资料,通过摸排调研,对干部队伍进行“二次体检”,对涉黑涉恶干部严肃处理,将“害群之马”从干部队伍中清除出去,坚决防止“村霸”、涉黑涉恶等人员进入村(社区)干部队伍,保证了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对1852名基层村居干部逐人“过筛子”,对摸排出的35名违法犯罪前科人员研判后,其中13名干部继续留用,3名干部被免职,19名干部已被劝退辞职。组建5个研判组对深度贫困村开展研判,乡镇(街道)组织对其余村(社区)开展研判,全县排查出不齐不强党组织书记16名,有序调整到位14人,批评教育整改到位2人。

加强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工作,紧扣村(社区)后进基层党组织10项指标,排查出后进基层党支部27个。针对这些后进基层党支部,实行县领导包点、工作队驻村、一支一策、挂单整改、打表推进,同时结合基层党建季度督查调研,开展后进基层党组织整顿实施“回头看”,对措施不实、方法不清的“一对一”指导整改。狠抓软弱涣散班子转化,严格测评班子运行情况,通过下派机关干部任职“第一书记”和支部书记、组成由负责人任组长的工作组驻村督导等措施,实现了软弱涣散村组织健全、班子团结、战斗力提升。

深化综合治理

突出问题导向

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整合部门资源力量,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形成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合力。

各乡镇(街道)和县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管、谁摸排”的原则,狠抓依法严惩。对本辖区和主管(监管)的行业、领域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了全面排查、深入研判,基本做到了底数清、情况明。政法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统一执法思想,严格依法办案。公安机关严格落实线索摸排核查定领导、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包倒查的“四定一包”责任制,确保每条线索查实有结果、查否有依据。纪检监察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执纪监察力度,全面排查问题线索,法院、检察、公安、信访、巡察等部门对近三年来工作情况进行“大起底”,排查发现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作风问题。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挂牌整治,始终把打击锋芒对准群众反映最强烈、最深恶痛绝的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坚持依法严惩、打早打小、除恶务尽,始终保持对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同时严格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及其“保护伞”依法从严惩处,对犯罪情节较轻的其他参加人员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以及行政罚款等多种手段,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铲除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各司法机关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严禁刑讯逼供,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

经统计,今年以来,纪检监察部门累计核查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58件,查结12件,免职处理1人,通报6人。1个A类挂牌整治地区和2个B类挂牌整治地区刑事案件发案率同比下降60%。依法打击新型违法犯罪,捣毁电信网络诈骗窝点3个,抓获犯罪嫌疑人70人,挽回群众经济损失60余万元。推进禁种铲毒,办理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22件,治安拘留7人,铲除罂粟原植物2127株,顺利通过市禁毒办检查验收,连续14年实现毒品原植物“零产量”目标。

创新宣传形式

引领社会风尚

扫黑除恶,宣传先行。彭水自治县注重社会舆论导向,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广度,强化宣传深度,采取多种手段,不断向群众介绍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其中,在全县范围内营造了强大的宣传声势,形成了“涉黑涉恶、人人喊打”“扫黑除恶、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为确保宣传效果,彭水自治县围绕宣传发动内容、对象、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媒体“四个全覆盖”,制定下发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方案》等文件,统一印制了宣传材料,由各村(社区)入户“点对点”发放,并建立收到签名册,确保不漏一户、不少一人。做到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

彭水自治县以“十个一”活动为重点,县扫黑办牵头,开展广场集中宣传活动、并制作专题宣传专栏,全面印发《致全市党员干部的倡议书》20余万份。在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张贴通告11000余份、散发海报8000余份,在宾馆、洗浴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海报3000余份,在城区商业繁华路段、村社区居民点集中发放宣传资料近100万份,悬挂横幅2500余幅。运用公益宣传手段,制作微视频,利用县电视台、广场LED显示屏等阵地滚动播放;利用移动通信向广大群众编发手机短信100万条以上;在220辆出租车、60辆公交车车身显著位置标明举报方式,营造了浓厚的全民打击黑恶势力氛围。各乡村广播站长期播放《重庆市公安局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全县31家网吧2000余台电脑屏幕统一投放扫黑除恶宣传公告;同时在显目位置、重点场所,利用灯箱展板、灯杆道旗、T型广告牌等加强宣传。

彭水自治县还将扫黑除恶作为节目元素融合进文艺宣传中。由县扫黑办牵头,创作了11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艺节目,组织基层巡演,让群众深入了解扫黑除恶,参与线索举报。各镇街运用自身优势进行文艺宣传,如郁山镇、保家镇、平安镇组建腰鼓宣传队,在“赶集”时段进行文艺宣传。强化媒体宣传,坚持传统与新兴媒体两手抓,通过报刊、网站、微博、微信等加强正面宣传,防控舆情,全县形成了“报刊有版面、屏幕有图像、网络有栏目、手机有信息”的宣传格局。坚持群众路线,深入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阐明黑恶势力对于社会发展的严重危害,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引导群众勇于同一切不良风气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经过不懈努力,彭水自治县社会生态风清气正,社会治安状况也呈欣欣向荣之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一场持久战、攻坚战,在可预见的未来里,全县上下依然要统一思想,聚焦重点,精准发力,深挖摸排,依法严惩,狠抓不放;要坚持问题导向,健全长效机制,强化源头治理,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思想引领,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贯彻《通知》精神,旗帜鲜明、坚持不懈地打好打赢扫黑除恶攻坚战,为人民群众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推动社会的长治久安。

记者 王磊磊 通讯员 周 茜

编辑 陈生容 组版 余游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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