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巫山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提高案件质量为重点,在不断增强法官化解矛盾纠纷能力的同时,强化制度,严格责任,多措并举做好案件服判息诉工作,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该院通过强化法官业务学习制度、案件会审制度,不断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证据运用、法律适用以及裁判说理等方面的能力。着力加强法官职业道德、职业修养和作风建设,确保法官审判行为规范,以精湛的业务知识、文明的司法礼仪和规范的审判操作促进当事人服判息诉。
该院还注重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诉讼过程中,做到庭前、庭中、庭后全程进行调解。针对不同类型的案件,采取不同的调解方法,增强调解实效。调解不成的案件,在宣判前,耐心细致地向当事人做好释法析理工作,帮助当事人对诉讼结果及诉讼风险做出合理判断,提高其对法院裁判的“认知度”。
另外,在注重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同时,通过法律释明、判后答疑等工作来解开当事人的疑虑,降低当事人对案件结果的不合理预期,增强裁判的可接受性。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掌握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认识、理解情况,以便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确保“胜败皆服”。
此外,该院还制定实施服判息诉率的考核标准和考核措施,建立法官“服判息诉率”档案,每名法官所办案件中的上诉、申诉和信访案件数量等都被记录在档进行统计考核,以此衡量法官办案质量的高低。并实行工作绩效奖惩化管理,按单项和综合排名公布,作为法官考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
2017年以来,该院审(执)结各类案件12497件,呈现出服判息诉率走高、和解撤诉率走高、上诉率降低的“两高一低”特点。
通讯员 许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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