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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租来的房子多方出售 不到一月骗取15万元

2018-08-17 17:30:4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谭 剑)昨日,记者从南岸区公安分局了解到,一男子出狱不到一个月,通过伪造房产信息,将租来的房子卖与他人,共骗取定金15万元,目前该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刑拘。

8月6日,南岸区公安分局南坪派出所接到市民何某报警,称自己通过中介购买了一套二手房,在对房产证进行查验时,经房管所查验属于伪造,被假房主骗走了8万元定金。无独有偶,在8月3日,另一名受害人文某也跟何某遭遇相同,被这名假房主用同一套房诈骗了7万元定金。

在调查过程中,中介公司向民警提供了嫌疑人的身份证和房产证资料,民警发现嫌疑人的名字和照片明显对不上,照片上的嫌疑人陈某刚刑满释放不久。锁定嫌疑人身份后,民警迅速实施抓捕,经过布控,于8月7日在南坪宏声广场将陈某捉拿归案。

据嫌疑人陈某供述,7月17日刑满释放后,他于当天下午就以租房为由,约见了一名在南坪地区有出租房的房东。过程中,陈某要求房东出示身份证、房产证复印件等资料并当场进行了拍照,随后将该房屋租下。18日,陈某找到一名办假证的人员,伪造了自己作为“房主”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再找到几家小的中介公司,开始卖房行骗。

随后,报警人何某和文某均被这同一套假房源所骗,而在支付定金过程中,陈某要求只收现金,避免通过银行转账过程中,增加行骗暴露的可能性。

经审讯,嫌疑人对其实施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诈骗所得已被其用于租赁豪车、赌博等挥霍一空。

目前,南坪派出所已将嫌疑人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南岸警方提醒,该案中,两位受害人所找中介公司在介绍房源时,均未查证后再行交易,而在和嫌疑人的交涉过程中,受害人也未对对方只收现金、并在短时间内连续索要订金的行为产生怀疑。请市民朋友在买房过程中,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严格核实信息后方可进行交易,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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