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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走进宁夏直击“七五”普法新经验新成就那山 那水 那份 情

2018-07-21 19:24:0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编者按

宁夏回族自治区位于祖国西北部的黄河中上游地区,总面积6.64万平方公里,其中黄河从中北部穿越12个市县。宁夏面积虽不大,但却拥有厚重的历史,如今680万宁夏儿女用他们辛勤的汗水,满腔的情感,承载着先辈们的期冀,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书写着壮美的诗篇。

本报受宁夏法治报邀请参加了“全国省级法治报社长(总编辑)‘塞上江南行’活动”。本次采访活动报道共分三个部分,今天的那山那水那份情是第二部分。

一枚公章管审批 效率提升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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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被封存的银川市原审批公章

2018年7月12日,“全国法治报社长(总编辑)‘七五’普法塞上江南行”采访团记者刚走进银川市市民大厅,一个玻璃柜子立即吸引了记者的目光:柜子内装着该市封存的69枚公章。

据了解,2014年12月,银川市民大厅建成投入使用,目前已汇集51个进驻部门(窗口)1000余项审批服务,全市80%政务服务事项网上不见面办理,2018年底网上审批事项将达到100%。这里设有700多个窗口,为个人和企业提供涉及交通、教育、社保、房屋、税收等全方位的服务,是宁夏最大的政务服务综合体,是名符其实的“超级政务航母”。日接待人数超过1万人次。

当日上午,自治区财政厅和银川市三区两县一市的财政干部们,走进银川市民大厅参加宁夏财政系统第八个“法规政策宣传周”活动,并在这里现场设置宣传展板和咨询席,分为创业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教育文化政策、企业发展政策、农业扶贫政策等。银川市财政局主要负责政策宣传,自治区财政厅负责政策咨询。

在宁夏680万人口中,有接受能力的普法对象达540多万人,约占总人口的80%。面对这样一个需要“法雨”滋润的群体,宁夏财政厅自2011年以来,将每年6月的第二周确定为“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将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制度化。据初步统计,8年来,宁夏财政普法受众近300万人次,财政法治影响力不断扩大,宁夏财政系统“法规政策宣传周”已成为在全国财政系统颇具影响力、富有特色的财政普法品牌,多项工作走在西北乃至全国前列。

尽管今年的“财政法规政策宣传周”因故推迟,但是宁夏1200余名财政干部8年接力普法,打造富有地方特色的全国财政普法品牌的初心不变。7月9日起,今年宁夏财政系统1200余名财政干部同步发力,以“财政走进新时代”为主题,在自治区23个市县(区)近40个固定宣传点同步启动,以“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社会组织、进宗教场所”“法律八进”的方式,开展系列法治宣传服务活动。

在银川市,像市财政局这样非常重视普法的单位还有许多,正是他们一点一滴的工作,汇聚成了依法治市,依法行政的洪流。实行行政审批改革后的银川,一枚公章管审批,大大提升依法办事能力,赢得了广大市民的欢迎。

“三色管理”让铁路6年零发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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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不苟护路

近年来,宁夏盐池县护路办坚持依法护路理念,用法治思维化解整治涉路矛盾纠纷、涉路安全隐患和突出治安问题。截止目前,该县铁路护路联防工作取得了6年“零发案”的良好成绩。

2017年以来,盐池县护路办巧妙结合该镇民风教育基地六个单元内容,通过搭建宣传教育示范点,分层次、分重点通过发放宣传实物、滚动播放音视频资料、引进法制课堂等形式将爱路护路工作纳入其中,大力宣传普及铁路法律法规,确保每个单元有护路常识,每个环节有爱路知识,使每次前来参观学习的广大干部职工、群众百姓、师生们在正面引导和反面教育下潜移默化地使铁路沿线百姓的精神面貌发生着变化,说理讲法的人多了、学法用法的人多了、孝敬老人的人多了,爱路护路的人多了,从而达到了以转变群众百姓“民风”促进爱路护路“热风”的良好效果。

由各级护路组织相互配合协作按照线上巡查轻重缓急程度,把铁路线路划成“红色”重点管理区(如人口密集、交通要道等);“黄色”普通管理区(如人口稀疏等);“绿色”宽管区(如:无人和牲畜区)。并对“红色”重点管理区采取日巡查,“黄色”普通管理区周巡查,“绿色”宽管区半月巡查。日常巡线过程中,护路组织在线路上发现的问题,及时通过日常法制培训内容采取法制思维化解整治涉路矛盾纠纷和涉路安全隐患。

盐池县高沙窝镇开展“民风教育”+“爱路护路”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来,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尊法守纪、依法维权的人多了,无理闹事、破坏铁路、阻工拦工的人少了;思想道德提升了,互帮互让、团结协作的人多了,涉路矛盾纠纷、无事生非的人少了。

这里的普法工作“另辟蹊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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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中队在街头普法

“一份处罚文书上,依靠我们的‘办案助手’系统,自动匹配填录相关法律条文,避免了法律文书书写不规范、引用条文不全面等问题。”7月10日下午,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全国省级法治报社长(总编辑)‘七五普法塞上江南行’”中谈及普法工作时,言语中有掩饰不住的自豪。而这只是银川市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另辟蹊径”开展普法工作中的一项内容。

据介绍,自“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以来,金凤区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金凤区“七五”普法规划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法治实践活动,严格履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该局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工作计划和方案,同时制定“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学习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普法理论学习考试,并对考试成绩进行归档。充分利用无纸化平台督促干部职工进行自主学习,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开辟法律知识学习板块,加强机关学法阵地建设,营造机关法治文化氛围。

针对法律知识运用和日常执法工作中遇到的难题,每年开展普法培训,邀请专业人员授课,从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技能、掌握法律法规理论知识、提升依法办案经验三个方面入手,通过集中学习、理论测试,使执法队员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条款,牢记于心;通过推广案例分析、情景演练、现场模拟,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分析思维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和群众工作能力。定期开展规范执法案卷及法律文书培训,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规范城管行政执法,提高执法效率,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高效、公正、和谐的执法环境。

该局成立女子中队,组成以服务、宣传为主体的法治宣传队伍,以系统、丰富的专业知识储备为支撑,多次开展了城管进校园、进社区等系列宣教活动。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如:校园周边专项整治、露天烧烤专项整治、“摩的”非法运营专项整治、餐厨垃圾专项整治等,在整治过程中认真践行“721”工作方法,规范、文明执法,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取证,同时对相关条例进行普及宣传,对违反法律法规者进行批评教育。

日常执法办案方面,探索创新城市管理执法方式,综合利用智慧信息一体化技术,依托智慧金凤社会治理综合平台,打造了集记录、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智慧执法管理平台,涵盖了单兵“和对讲”、执法车辆GPS监控、执法办案辅助系统等执法、办案模块。其中,单兵“和对讲”集录像、对讲于一身,避免了对讲机、执法记录仪等繁多的设备给队员执法造成的困扰,而且使案件办理更加透明和具有公信力。

为了顺应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规范执法行为,今年该局自行研发了“办案助手”智能办案辅助系统,执法队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只需输入案件基本信息,系统会自动匹配填录相关法律条文,案件上报经相关领导进行审核后,自动生成处罚文书,并连接蓝牙打印机进行现场打印,从而实现了城市管理案件的现场处置智能化、案件监督制度化、案卷生成自动化、案件流程标准化和人员管理数据化。辅助办案系统的投入使用,不仅大大缩短了案件的处置时间,而且避免了法律文书书写不规范、引用条文不全面等问题,使城市管理案件的现场处置更加智能化、制度化、标准化。

宪法主题公园教算“人生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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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1日,“全国法治报社长(总编辑)‘七五’普法塞上江南行”采访团记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宪法主题公园看到一个特制的算盘:“算好人生七笔账:政治帐、经济帐、名誉帐、家庭帐、亲情帐、自由帐、健康帐”(如图)。

据了解,石嘴山市突出以宪法学习宣传为引领,深度融合“七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有效提升普法效能。

宪法宣传实现四个“全覆盖”。即宣传过程全程覆盖,推动市委政府及时印发学习宣传实施方案、宪法宣传“六进”等阶段性指导性文件,明确宣传重点任务,确保全市宪法宣传教育有计划、有部署、有落实、有反馈、有总结。

宣传群体全员覆盖,抓实领导干部宪法学习教育“头雁工程”,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全市领导干部“五个一”宣教活动。组织宪法宣讲团、法律服务志愿队伍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充分发挥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作用,大力开展“送法进校园”“我与宪法共成长”和矫正人员“宪法进社区”等活动。

宣传范围全市覆盖,开展宪法宣传“六进”,将宪法宣传片在公交移动电视、户外大屏等滚动投放,满屏播出,营造崇尚宪法的浓厚社会氛围。

宣传手段全面覆盖,将宪法学习宣传与“以案释法”、“法律八进”等活动相结合,开设“法治时空”“法治早班车”等栏目,使宪法宣传走进千家万户、融入日常,扩大宪法宣传的影响力和辐射面。上半年,发放学习资料2.3万余册,开展学习讲座126次,集中宣传80余场次,播出宣传标语87万余条次。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接待各类单位现场教育3000余人次。

扎实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机制,以“四清单一办法”为抓手,推行建立以案释法制度,选取典型案件,通过庭审现场直播、法律文书上网公开、法治讲堂等多种方式,向社会公众以案释法。利用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社会普法,在“3·15”、“6·26’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普法活动,加强群众对相关法律的认知和理解。积极推进普法阵地的拓展创新,巩固国家机关宣传栏、电子屏等基础宣传阵地,重视官方网站、政府网站、微信、微博、客户端等新媒体新技术,完善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努力构建多层次、立体化、全方位的普法宣传网络。加强普法工作考核与督查,将“七五”普法纳入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完成2017年度依法治市工作和法治城市创建考核,确保“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到位。

拒不配合执行 罚保安抄“法条”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坚持审判执行工作与普法宣传教育相结合,狠抓责任落实,取得一定成效,为辖区“七五普法”工作大局提供有力司法支撑。

保安被罚抄“法条”

“全体安保人员抄写《民事诉讼法》协助法院工作部分2000余字,同时组织安保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并将培训视频和书面材料向金凤区人民法院汇报……”近日,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对银川市某材料公司下达了这样一份处罚决定书。

原来,当天下午,金凤法院执行法官马君平和王强来到银川某公司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时,接受了保安的例行询问、登记,同时也出示了工作证,但遭到保安拒绝放行。执行法官与保安进行了耐心沟通并解释了相关法律规定,仍被该单位保安拒之门外。见此情况,执行法官与执行局联系并汇报了情况,执行局立即派出数名法警赶赴该公司,拟对阻挠执行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这时,该公司负责人赶到现场,积极与执行法官协调沟通,表达了歉意,其已经深刻意识到了员工法律意识的淡薄,今后会加强对安保人员及全体员工法律法规的学习、宣导。鉴于公司负责人积极整改的态度,以及其行为未对执行工作造成实质影响,执行法官未对阻挠人员采取强制措施,而是下达了要求该公司全体安保人员学习法律相关规定的决定。执行一件案件,教育批评一片,金凤区法院震慑了不配合的保安和公司法人,也起到了执法、释法、普法的效果,社会反响良好。

以案释法 以法化人

金凤区法院是宁夏29家法院中收结案数居于第二位的法院。2017年,法官人均收案466件是全区法院法官平均值的2.34倍,法官人均结案385.32件是全区法院法官平均值的2.20倍,比排名第二的兄弟法院高出112.13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98.90%。今年截止目前收案已超过11005件,预计2018年全年收案将突破21000件,法官人均收案将达600余件,办案压力前所未有。在案件量持续上升,工作压力不断加大的严峻挑战下,金凤区法院在通过借助外力、内部挖潜、干警用心等方式,提高办案效率的同时,让全院干警把执法与普法紧紧记挂在心中,随时以案释法,以案说法,以法育人,以法化人。

“七五”普法开展以来,为了更好地落实普法工作,银川市金凤区法院配强普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副院长、部门负责人为主要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坚持一把手负总责、各主管领导具体抓、各庭室明确任务的工作思路,将普法工作分解到相关部门,落实普法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同时,加强普法宣传经费保障。依据岗位目标责任书,明确普法责任目标,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计入庭室年度考核。

同时,该院强化学习教育,提升全院干警的法律职业素养。以国家工作人员无纸化学法用法及法院系统内部司法培训为抓手,深入学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法律体系,紧紧围绕本职工作的同时,兼顾其他法律门类的学习,培养复合型、专家型法官;灵活开展“法官讲坛”活动,组织年轻法官学习宝贵办案经验,提高司法能力;深入学习宣传党章和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与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法官公正司法、廉洁奉法。通过这些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方式,金凤区法院不断提高干警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认知水平,不断提高干警学习和适用法律的自觉性准确性,以切实行动发挥出法律人的专业优势,在普法宣传中发挥引领作用,践行学法尊法守法,更好地服务法治宣传工作大局。

“七五”普法实施以来,金凤区法院共开展庭审观摩、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比等活动50余次,使岗位练兵活动和审判业务技能评比活动常态化,激励干警不断提高学习实践的能力。组织干警参加上级法院法律培训50余批次300余人次,落实对全院书记员、法警、司机、综合部门工作人员分类培训考核,20批次300余人次。

让居民感受“法律服务就在身边”

近日,通过远程视频终端,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大新镇塔桥村村民刘某顺利申请到了法律援助。原来在一物业公司工作的刘某,2015年8月受工伤致六级伤残。随后,物业公司每月支付工伤津贴1300元,但去年9月起停发。值班律师何凤玲通过远程视频,告诉刘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规定可享受的各项待遇,并帮她申请到了法律援助。“以前电话咨询不能展示证据,我们不能确定咨询者是否符合法律援助范围,而视频不同,我们可以直接看到证据,这样一些偏远地区的求援者就可以少跑冤枉路了。”中心主任聂卫军说。

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是最早建立“互联网+”服务社区居民的公共平台,为社区居民网络视频咨询服务,通过QQ视频与辖区各司法所、村居社区连接,由中心专业的法律工作者面对面为群众答疑解惑。

这只是宁夏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个缩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高度做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2017年以来,宁夏司法厅高度重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体平台、网络平台、热线平台“三大平台”建设,整合全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治宣传、执法服务等司法行政职能,不断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有序开展,取得了明显成效。

目前已将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延伸至基层,真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法律服务就在身边”,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互联网+”全面应用于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是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整体跨越“有没有”发展阶段,全力迈向“好不好”新发展时期,是让人民群众共享实实在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2018年2月9日,“12348宁夏法网”正式上线运行,拉开了宁夏开展“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序幕,通过整合了“12348宁夏法网”、宁夏“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确保群众无论通过何种方式都能获得线上线下标准化的服务,实现“三大平台”的互联互通。

建立“12348宁夏法网”移动客户端、“宁夏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与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的融合。用户通过下载“12348宁夏法网”APP或关注“宁夏掌上13348”微信公众号,可查询法律服务机构、服务人员、典型案例、法律法规;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业务办理流程、规章制度等;咨询法律问题、拨打“12348”法律服务热线;还可通过手机直接申请法律援助、预约人民调解、预约办理公证、发布案件信息。

打通了业务软件与“12348宁夏法网”的对接。实现宁夏法律援助管理软件与“12348宁夏法网”数据的对接,实时为用户反馈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过程。录入95%的基础数据。将全区近95%的法律服务机构、人员、办事指南等信息录入到“12348宁夏法网”。将司法行政领域的各类典型案例及常用法律法规录入,方便用户查阅。

群众对“12348”满意度达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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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司法厅法律援助中心

宁夏自2011年12月28日启动“12348”法律咨询热线。2017年,司法部部署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宁夏司法厅对此高度重视,对原有“12348”咨询热线平台进行升级改造,于2017年12月28改造完成在自治区开始试运行。

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在宁夏全区共设立10个座席,由司法厅统一设置管理,接答人员都是从宁夏具有热心公益事业的优秀律师中选拔而来。平台实行24小时服务,工作时间段提供人工服务,非工作时间系统设置了语音提示功能,提示咨询者可以留言,之后由工作人员进行回复。

据宁夏司法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除了解惑释疑,法律咨询外,还具有其他四个功能:法律援助;矛盾化解;预警处置;普法宣传。

在咨询过程中,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咨询者,及时引导到法律援助机构给予援助,开辟了法律援助快车道;对于群众通过专线反映出来的矛盾纠纷,直接与各调解组织协调,统一接待,归口管理,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案息事了;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可直接与“110”指挥中心、“12345”政府服务专线,“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等专线进行链接,做到快速反应,形成协调联动,如果发生紧急重大的情况,会及时和相关部门沟通,妥善处理。

平台运行以来,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引导法律援助,引导矛盾调解,与相关部门联动,提出法律意见的人数与次数都在不断上升,有效引导群众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表达利益诉求。热线平台运行以来群众对咨询解答满意度为98.8%。

“互联网+法律服务”

让受援人少跑路得实惠

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数量和质量居西夏区前列;在“党建+法律服务”工作模式上有建树;开创“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新型工作模式……一个8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却集聚着大大的能量。这个中心有个名字“银川市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2008年3月,沈某到西夏区一家建材公司工作,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当年5月的一天,沈某在抢修设备时,因氧气枪发生爆炸,导致其身体多处被烧伤。沈某经治疗出院后,为了继续治病和恢复,需要停工留薪2年。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法律规定给予沈某应得的工资待遇和生活费,每月仅付给他900元生活费,远低于法律规定的费用。高额的医疗费用让沈某难以承担。最终,在银川市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帮助下,他得到了11万多元的赔偿。

这只是该中心受理案件的其中一件。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推出“点对点”法律援助举措,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直接与贫困家庭对接,为贫困群众法律维权提供绿色通道,确保办案效率和质量,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单位要跟我解除劳动合同,可我不想离职,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啊?”“你把你的证据材料给我看一下,如果符合法律援助的范围,可以直接来中心申请,为你免费提供法律援助!”2018年7月10日,银川市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网络视频咨询室内,专职律师刘康正通过QQ法律援助视频交流群,对宁化路司法所辖区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登记与解答。

据介绍,这是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创“互联网+法律服务”的新型工作模式。通过“互联网+法律服务”工作模式,西夏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9个镇街司法所设立分平台,80个村(社区)设置网络咨询服务点,实现西夏区“网络视频咨询服务”全覆盖,由专业的法律工作者与辖区群众面对面网络视频,提供法律服务。此举具有成本低、效率高、服务全面、方便群众等优点,打破传统群众必须亲自到法援中心寻求帮助的服务模式,为边远农村群众提供了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解决了边远农村群众寻求法律服务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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