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男孩商圈走失 妈妈报警时他已在派出所

2018-07-18 21:17:50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男孩商圈走失 妈妈报警时他已在派出所

王女士赶到派出所接小豪

本报讯(记者 杨 雪 实习生 叶长青)7月14日,对于王女士和她儿子小豪(化名)来说真是曲折的一天。王女士本来开心地带着儿子和母亲一起在江北区观音桥逛街,可一转眼间,儿子不见了。当她寻找无果,拨打报警电话时,却欣喜地被告知,小豪在派出所。

当日14时左右,江北区公安分局商业区派出所值班前台接到好心市民杜女士的报警电话,称在观音桥音乐喷泉处有个上身穿粉红色T恤,下身穿蓝色短裤的小男孩一直在哭,嘴里叫着“妈妈”,疑似走失。民警快速赶到现场,杜女士见天气太热,已将男孩带到了阴凉的树下。

民警将男孩接过来后带着他在观音桥找了半个小时亲人,还不时询问男孩家人的联系方式、在哪里和家人走散等,但男孩都不知道。找寻无果,民警只得将小男孩先带回派出所。

就在小男孩被带回所里十多分钟后,派出所前台接到了一名姓王的女士报警,称自己的孩子走丢了。

经与王女士核实,这个小男孩正是王女士的儿子小豪,今年6岁,当天和妈妈、外婆一起在观音桥永辉超市逛街,由于孩子贪玩独自跑开,转眼间就不见了。王女士找了很久也没找到,在别人提醒下才拨打了报警电话。半小时后,王女士赶到派出所接回小豪,并向民警和捡到孩子的好心人表示感谢。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