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荟琳)近日,记者从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六部门召开的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部署会上获悉,渝北区被确定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之一,并作大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接下来,各级有关部门将对渝北等试点单位加大财政投入、强化人才支撑,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成效。
据了解,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全国共确定了115个县(市、区)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首批试点单位,试点期为批复之日至2021年12月底。工作中,各级相关部门要精心安排,密切配合,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切实加强组织保障,对于试点中可能出现的问题,要立足职能加强指导;各试点单位要按照批复的试点方案,突出问题导向,体现系统思维,坚持因地制宜,注重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试点任务,在乡村治理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探索新路子、创造新模式。
本次被纳入试点的渝北,近年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加强乡村治理的决策部署,着力在推进“三治融合”、走乡村善治之路上,搭建平台、创新载体,先后探索总结出“民情茶室”“三事分流”等社会治理模式,形成了“大事共办、小事村办、民事民办、难事商办”的乡村治理生动局面,共获得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区等30多项荣誉。
接下来,我区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本次会议部署要求,按照夯实一个基础、搭建三个平台、建立五项机制“135”试点思路,着力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上,积极创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善治之路作出渝北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