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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 不符合标准车辆不能再销售

2019-04-15 18:13:2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今起实施

售卖需有3C认证,市民购买时发票上注明“电动自行车”即可保护自身权益

4月14日起,电动自行车新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新国标)实施,不符合标准的车辆将不能再销售。14日,记者从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根据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此外还增加了防篡改、防火、阻燃性能、充电器保护等技术要求。

消费者要买电动自行车,如何判断车辆是否符合新国标?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最简单的方法是消费者通过检查产品是否标注3C标志来判断。此外,还可以通过查验是否符合最高时速25公里,电机功率400瓦,整车质量55公斤,具有脚踏骑行功能等要求进行判断。

即日新国标实施后,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只需商家在发票上注明“电动自行车”,就可以此保护自身权益。若发现购买的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新国标,消费者有权退货或更换,同时也可以拨打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

根据我国《产品质量法》第49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出售和未出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结合现有企业登记系统电动自行车经营者相关数据,对全市范围内所有电动自行车的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逐摊逐户进行检查和开展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宣传教育,规范经营者行为。

今年以来,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共接到涉及电动自行车投诉162件,其中主要反映无法上牌、电瓶蓄电池质量问题以及虚假宣传等。结合消费投诉热点和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12315昨日发布消费提示,提醒消费者选购电动自行车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了解商家资质及产品质量

购买电动自行车前,应注意查看商家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经营状态稳定的商家进行消费。购买时除个人喜好外,应注重选择市场口碑好、品质过硬、返修率低的品牌。消费中防范低价劣质的消费陷阱。

2.查看标识、合格证等

标注的商品名称应为“电动自行车”;应选购近期出厂的产品,因为电池长时间放置,会影响实际容量和循环寿命;要认真阅读说明书,了解产品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和三包规定。新国标规定,电动自行车必须要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

3.注意查看产品装置

根据新国标,电动自行车须具有脚踏骑行能力,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重量(含电池)不超过55kg,电机功率不超过400瓦,蓄电池电压不超过48伏;车辆油漆、电镀等表面涂装处理的零部件应色泽均匀,光滑平整,塑料件不应有裂纹等。

4.不要盲目追求大功率

电动自行车功率越大动力越强,损耗电池也越大,电池使用寿命相对越短,因此更换电池成本也较高。另外,功率越大的电动自行车对制动要求更高,目前电动自行车配置的制动系统都还是自行车的制动系统,因而大功率的电动自行车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5.选购合适的蓄电池

目前,电动自行车的蓄电池主要有铅酸蓄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两种。铅酸蓄电池的平均寿命可达一年半,使用普及,更换、修理较方便,但分量较重,48V/10AH的电池重达18公斤(续行里程40公里左右),48V/20AH的重达28公斤(续行里程70公里左右);锂电池的使用寿命相对更长,但价格较高,比48V铅酸蓄电池贵一倍多,但36V、48V锂电池重量仅为2~4公斤。

6.严格按照说明书指导使用

购买电动自行车后要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使用说明的要求操作使用。应定期更换电池,并且一定要到正规商家购买匹配的电池,不要因贪图便宜选择劣质电池,不要混合使用不同品牌的充电器。要对电动自行车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切忌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在楼梯间、过道、房间内等地充电。

7.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新国标鼓励电动自行车骑行者佩戴头盔,骑行者也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南宁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做到文明礼让、安全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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