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显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大发改核准字【2019】8号)、《关于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大发改核准字【2019】9号)。
该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该项目总价值为71亿元人民币(10.2亿美元/9.15亿欧元)。东方能源计划自己承担投资的30%,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支付。
公告中提到,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95元(含增值税)。
2020-01-11 16:01:48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公告显示:国家电投集团东方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收到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Ⅰ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大发改核准字【2019】8号)、《关于国家电投大连市花园口Ⅱ海上风电场项目核准的批复》(大发改核准字【2019】9号)。
该公司在声明中表示,该项目总价值为71亿元人民币(10.2亿美元/9.15亿欧元)。东方能源计划自己承担投资的30%,其余部分由银行贷款支付。
公告中提到,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795元(含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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