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区块链观察 > 区块链资讯 > 正文

韩国通过特别金融法案,加密货币终于完全合法化

2020-03-06 14:02:2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原创:共享财经Neo

来源:共享财经

加密货币终于合法了。

3月5日,据韩媒消息,韩国国会全体会议已经通过特别金融法修订案,将在1年后(即2021年3月份)进行实施。

韩国通过特别金融法案,加密货币终于完全合法化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据了解,特别金融法内容包含加密货币交易所牌照制度,以及银行支持加密货币交易所账号实名登记等。而这也意味着,从此之后,在韩国,虚拟资产不仅已经正式合法化,而且加密货币交易所也会被正式视为金融机构。(此前,韩国加密货币交易所被归类为信息供应商,而非金融机构)

特别金融法修订案


据了解,该修订案遵守部分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建议的实施标准,以及韩国金融服务委员会旗下金融情报机构(FIU)制定的《FIU虚拟货币反洗钱准则》。

与此同时,FIU将继续制定从属法规等一系列措施,以顺利实施该修订案。相关部门也将积极收集加密行业和私人专家的意见。

修订案规定,虚拟资产经营者必须承担防止洗钱行为的义务,并规定了金融公司与虚拟资产经营者进行金融交易时必须遵守的事项。

而该法案执行的主要授权事项包括:反洗钱义务加虚拟资产经营者的范围;适用于法律的虚拟资产的范围;与加密相关的企业必须在金融服务委员会(FSC)的金融情报部门(FIU)进行注册,并向有关部门报告;金融公司对虚拟资产经营者可进行实名确认的存取款账户。(开始的标准,条件和程序)

虚拟资产经营者不仅有基本的反洗钱义务、向FIU申报的义务,还有按用户分类、交易明细分类等附加义务。不仅如此,虚拟资产经营者还需设定受理条件,如对金融公司经营人员实名确认的存取款账户发放,信息保护管理体系认证(ISMS),代表无犯罪经历等。

未申报经营企业将被处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及5千万韩元以下罚款。这实际上意味着,政府将在法律范围内直接管理加密货币市场。

而与数字资产经营商交易的金融公司需遵守的义务包括:检查经营商的代表人及交易目的,检查经营商是否提交申报、是否将资金分开管理等。

基于以上原则,如若有不符合监管规定的数字资产经营商,则会被强制清退。

不过,该法案将在1年后才进行实施,在此期间,所有实体将有六个月的期限来遵守新法律。

政策大利好,有人欢喜有人忧


面对韩国国会传来的好消息,反应最快的是币安。

今日下午,币安先是在推特上发文庆祝韩国的虚拟资产成功进入制度圈,紧接着,币安官方宣布,已经与韩国金融科技公司BxB.Inc达成合作,共同发行了锚定韩元(KRW)的稳定币Binance KRW(BKRW)。按照1 BKRW = 1 KRW 比例发行。

韩国通过特别金融法案,加密货币终于完全合法化 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可以看到,对于韩国币圈政策的走向,币安显然了如指掌,并恰逢其时地推出了自己的新布局。当然,不难推测,随着韩国加密货币的合法化,会有越来越多的加密企业向韩国靠拢。不过,对于韩国本土的加密企业来说,这一政策可能并不算特别友好。

事实上,虽然韩国当局将加密货币拉进了制度圈,但是这也意味着该国政府将在法律范围内直接管理加密货币市场。而从此次特别金融法的主要内容中,我们可以发现,为了降低风险,提高加密资产交易透明度,韩国当局制定了相当严苛的义务和标准。

要知道,正规军的进场往往意味着头部的彻底崛起以及垄断经济,加密货币交易所也不例外。

今日,据The News.Asia消息,随着韩国特别金融法的通过,有投资者们担心,他们首选的交易所可能关闭、收取更高的费用或者需要提交更多证明材料才能继续在平台上交易,自己将蒙受进一步的损失。

而事实上,到6个月的宽限期结束时,韩国的加密交易所实际上可能只有4到6家交易所可供选择,因为只有Upbit、Bithumb、Coinone和Korbit拥有实名银行系统,此外还有GoPax和Hanbitco两家在利用ISMS(信息安全管理体系)。

总而言之,随着加密货币的合法化,对于韩国本土的加密企业来说,头部企业将乘着政策的东风,随风而起,反之那些无法满足标准要求的企业将面临清洗。对于加密用户来说,长远来看用户不必再面临被交易所“收割”的隐患,但可能会付出隐私、高手续费等代价,不仅如此,对于那些大量持币的用户来说,可能会有一大批小型代币归零。

不过,随着加密货币制度化再下一城,在必须要做出取舍的同时,我们可以看到的是,一切都在更正轨、更透明、更易被人接受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共享财经发布在海盗号

声明:本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不代表凤梨财经赞同或证实其观点描述。如若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文章。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
{"remain":99975,"success":1}http://www.xsgou.com/coin/2020/0306/1776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