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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出台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新政

2018-10-17 09:51:1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福建报道(记者 林茂阳)近日,福建泉州市印发《泉州市提升营商环境行动实施细则》,围绕开办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电力供应、不动产登记、企业融资、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纳税缴费、开展跨境贸易、纠纷处理、企业破产、人才服务、产权保护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提出了一连串工作任务,并明确工作内容、时间节点和牵头单位。全市力争到今年年底,相关领域的短板弱项明显改善,企业对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满意度显著提高;到2020年,各领域营商环境指标达到国际公认标准的先进水平,努力打造世界一流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为持续提升泉州市企业开办便利度,细则明确将进一步简化企业从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必须办理的环节,压缩办理时间。年底前,全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提前半年完成国务院确定的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目标。

与此同时,准营限制和市场准入进一步放宽。其中,将加强许可管理与企业设立登记管理的衔接,缩短行业经营许可办理时间,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让“准入”和“准营”同步提速;将跟踪落实国家进一步放宽外资准入的政策措施,扩大电信、医疗、教育、养老、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开放,放宽或取消银行、证券、基金管理、期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等外资股比限制;对准入后的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国民待遇,法律上平等,政策上一致。

细则还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明确提出要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 通过再造审批流程,泉州将加快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政府定标准、强监管,企业作承诺、守信用,最终实现企业投资一般“零审批”。以施工许可为突破口,将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项目占用或征用林地审核、使用国有土地审批事项外,将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4个阶段,每个审批阶段确定1个牵头部门,实行“一口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信息共享”。事项审批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35%以内,涉及的论证、评审等环节累计时限原则上压缩到30个工作日以内。

为降低成本费用,泉州市还将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组织监管,再清理和规范一批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完善中介服务诚信奖励、失信惩戒制度,将中介服务机构的信用信息推送至泉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和中介服务时限,建立服务评价机制,力争实现网上展示、网上评价;加大中介服务收费清理整顿力度,引导中介服务机构提高专业化水平、优化服务质量。

针对企业融资难,泉州市落实一系列举措,持续增加有效贷款、创新金融产品、提高融资便利。其中,将充分运用政策性再贷款、再贴现、定向降准等政策工具,进一步提高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涉农企业的申贷获得率。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盘活存量贷款、扩大信贷增量。督促金融机构平等对待不同所有制企业,对纺织、鞋服、水暖等传统工业企业不搞“一刀切”,对符合产业政策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有效信贷需求做到“应贷尽贷”。

为方便企业纳税缴费,泉州市将拓展泉州电子税务局功能,进一步压缩企业办税时间,企业运营成本和税费负担再降低。泉州市将试行产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鼓励企业积极参与“退城入园”;积极推动“退二进三”“三旧改造”;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延续现有阶段性降低企业“五险一金”缴费比例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阶段性降至1%,继续执行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其他险种保持与上级政策调整同步推进。

落实国家各项税费减免政策,对符合条件应予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的,做到应享尽享。加快合并货运车辆年检年审,降低港口、高速公路等收费,进一步降低企业物流成本。除建筑业企业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缴纳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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