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商业观察 > 政策 > 正文

海南修订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8-07-20 16:07:31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海南报道(记者 李祥)为促进海南会展业发展,规范海南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日前,海南省商务厅、省财政厅联合印发《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修订)》(下称《暂行办法(修订)》),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海南省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琼府办﹝2015﹞192号)同时作废。

《暂行办法(修订)》明确提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金(下称专项资金)是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促进海南省会展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由省商务厅、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省商务厅负责编报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和年度使用计划,牵头组织项目实施和验收,做好资金的跟踪监督和绩效评价。省财政厅负责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商务厅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根据《暂行办法(修订)》,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包括,国家部委、省政府主办(含共同主办)的会展活动;省政府重点培育的会展活动;经省政府批准并由省商务厅主办(含联合主办)、引进的大型会展活动和国际性会议;对市县推动会展业发展实施绩效奖励;设立会展业发展投资基金以及省政府确定支持的其他项目。

省商务厅每年年初提出年度会展项目安排计划及重点培育项目,报省政府审定;省商务厅应当于会展项目举办之前1个月,制定活动方案报省政府批准。每年9月底前,省商务厅对确需追加的重大会展项目,提出安排计划报省政府批准。

《暂行办法(修订)》明确指出,国家部委、省政府主办以及省政府重点培育的会展活动,经省政府批准并由省商务厅主办(含联合主办)、引进的大型会展活动和国际性会议等,按照“一事一议”原则审批,根据省政府批准金额予以支持;由省商务厅主办、引进的大型会展活动,根据会展活动规模对承办单位给予补助。

具体补助办法为:会议参会人数达到1000人(含)以上,省外(含境外)参会人数比例不低于70%,会期3天(含)以上,会议住宿安排三星级以上宾馆(或相当于该星级标准的宾馆)达到700间夜(含)以上,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补助;每增加500人且增加宾馆350间夜,给予增加50万元补助,每场会议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展览达到500个标准展位(含)以上,省外(含境外)参展商展位比例不低于30%,展期3天(含)以上,一次性给予150万元补助,每增加250个标准展位增加50万元补助,一场展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一活动包含会议、展览的,按上述标准合并计算,合计补助总额不超过800万元。

另外,《暂行办法(修订)》提出,为鼓励海南各市县发展会展产业,专项资金的30%用于对市县推动会展业发展实施绩效奖励,省级财政按照100人以上会议数量、300个标准展位以上展览的数量以及专项资金使用绩效等因素对市县转移支付。其中,40%奖励会议、60%奖励展览。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
{"remain":99971,"success":1}http://www.xsgou.com/biz/policy/1222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