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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出台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

2018-06-15 11:07:3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中国商报/中国商网福建报道(记者 林茂阳)近日,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出台《福州市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实施方案》,分别从人才奖励、毕业生奖励、个税奖励、引荐奖励、留榕奖励、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八个方面提出更加优惠、便捷的引才举措,进一步加大引进人才力度。

方案明确,福州的共有产权住房由福州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牵头负责,市房管局配合协调各县(市)区对人才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工作;引进到福州市工作,经认定符合条件的福建省引进高层次A、B、C类人才和福州市3个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分别享受180万元、130万元、100万元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产权份额。

产权份额方面,由引进人才个人与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共同出资向市场购买商品房,并按出资比例在一定期限内共同持有产权份额。购房人才在福州市工作满2年后,从第3年开始每满1年免费获得10%政府产权份额。满12年后,购房人才获得市国有房产管理中心持有的所有产权份额,房屋权属转为人才个人完全所有的商品住房,获得住房所有产权后,允许上市交易。

据了解,与原有政策相比,《八条措施》更加优惠、更加全面、更加灵活。不仅根据福州市场租金水平,对原先人才租房补贴作了相应的调整,更增加了基础型人才奖励措施,向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硕士、本科毕业生提供3万元、1.5万元落地奖励;同时,扩大了引才范围,向出站留榕博士后提供30万元落地奖励。

同时,福州今年还将推出2000多套各类人才用房,包括1000套“拎包入住”的酒店式人才公寓、1000套社会租赁房以及一部分单列给人才的共有产权住房。其中,酒店式人才公寓将优惠出租给引进的千名博士人才,社会租赁住房专项面向符合福州市住房保障条件的硕士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及高级职称人才供应配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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