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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放就失踪的共享雨伞,为何还能持续获得千万投资?

2017-06-27 18:10:39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 冯锐

6月22日,共享e伞在杭州投放5万把共享雨伞,却在当天下午就被城管执法人员以占用公共设施为由收走。

“一般用完放到家里就忘了,顺路的时候会拿回去。”一位使用过共享雨伞的消费者告诉上游财经—重庆商报记者,由于共享雨伞的押金并不贵,与购买一把雨伞的价钱差不多,如果在使用后特意回去归还,会浪费很多时间,多位消费者表示并不会刻意归还雨伞。

这样看来,共享雨伞真的是一场赔本买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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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租代卖?还不还雨伞其实都不会亏本

共享雨伞投放后“全体阵亡”并不是什么新鲜事。

6月初,OTO共享雨伞在上海投放首批 100 把共享雨伞,免押金、免付费、不设密码锁,市民可以直接用伞,然而在投放当天,这批雨伞就集体失踪了,OTO共享雨伞创始人刘开俭表示,将继续投放第二批共享雨伞。

6月15号,3万把“e伞”出现在东莞街头,然而这些雨伞的结局和OTO如出一辙。

几万把共享雨伞白白损失,创人还要接着投放,稍微想一想,这肯定不会是一场亏本买卖。

和共享单车一样,消费者在使用共享雨伞之前需要先交纳押金,比如“魔力伞”正式运营后需要缴纳30元押金,15天内免费使用,超出后使用费是2元/天。“e伞”收取的押金为19元,租金是0.5元每半小时。“春笋”共享雨伞需缴纳押金59元,使用24小时内免费,之后每日1元。“JJ伞”押金为30元,现阶段的收费标准为12小时内免费使用,超时后则按1元/12小时来计费。

在成本上,目前市场上的共享雨伞,除了“e伞”的开发和运营成本达到了90元/把,其他雨伞的成本与寻常雨伞的差距并不大。消费者使用后归还,共享雨伞接着赚,不还,也就当用押金买了把伞。

“OTO共享雨伞”创始人刘开俭曾表示,除了押金和租金,共享雨伞的盈利模式主要考虑伞面广告、城市公益广告。“春笋”创始人李永秋也称,可通过雨伞租赁广告收入、雨伞定制、数据增值等方式获得盈利。

再来看共享雨伞出现大规模失踪,更像是一台台雨伞自动售卖机,无论租还是买,亏的肯定不是共享雨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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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天吃饭?不被看好也能获得融资

近年来共享雨伞渐露锋芒,但对雨伞搭上“共享经济”这一模式一直褒贬不一。

支持者表示,共享雨伞满足了雨天忘带伞的消费者的即时性需求,消费者交付押金便可随时随地使用,避免了重复购伞的情况。反对者认为,非刚需、使用低频、准入门槛低都是其存在的问题,靠天气“吃饭”的共享雨伞缺乏可持续的商业模式。

现实情况是,目前已有多家共享雨伞获得融资。2017年5月21日,共享雨伞项目“春笋”宣布获得500万元天使轮融资。5月24日,e伞完成1000万元天使轮融资,投资方为四野创投会(深圳)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5月28日,JJ 伞宣布获得昂若资本天使轮融资。6月6日,魔力伞宣布获得天使轮融资。

根据艾媒咨询数据显示,2016年中国共享雨伞用户规模为130万人,预计到2017年中国共享雨伞用户规模将突破400万,增长率为269.2%。随着共享雨伞在市场的投放增多,普及率变高,用户规模将持续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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