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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联合发文惩戒“医闹” 失信行为责任人多方面受限

2018-10-23 10:46:0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中国商网/中国商报 “终于等到了。”广西某三甲医院一位李姓医生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28部门联合签署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者进行联合惩处,失信行为责任人将在多方面受限。

近年来,伤害医务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暴力伤医乃至杀医的恶性事件。此前北京大学第一医院妇产科医生因被患者家属暴力伤害,曾引发广泛关注。

此次出台的备忘录惩戒的对象是指因实施或参与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以上处罚,或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自然人。其主要针对倒卖医院号源等破坏、扰乱医院正常诊疗秩序的涉医违法犯罪活动,以及《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中所列举的 6 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这6类活动分别为:在医疗机构内故意伤害医务人员、损毁公私财物的;扰乱医疗秩序的;非法限制医务人员人身自由的;侮辱恐吓医务人员的;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器具或危险物品进入医疗机构的;教唆他人或以受他人委托为名实施涉医违法犯罪行为。

由于医疗属于专业性较强的行业,大部分患者的医疗知识相对匮乏,双方掌握的信息并不对称。在这种情况下,患者容易对医生在诊疗过程中采取的方式、手段和结果产生怀疑。尤其是一旦诊疗结果不理想,患者容易将其归因于医护人员的操作失职,容易产生过激行为。加上不时有医生收回扣、开大处方的消息爆出,患者对医生的信任度也下降。上述李医生对记者表示,医患双方都需要互相理解,但医院并不是法外之地,尽管任意辱骂医护人员、扰乱医疗秩序的现象不时出现,大部分都最终以私下和解等结果告终,对闹事者大多没有处罚,很难起到警示的作用。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多部门联合签署的《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从多方面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进行惩处,失信行为责任人在生活、工作等多方面将受到限制。

在个人职业发展方面,将限制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担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限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限制招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期货公司的设立及股权或实际控制人变更审批或备案,保险中介业务许可或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备案,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重大事项变更以及基金备案时的重要参考。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审批或备案的参考。将违法失信信息作为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审批时的参考。对存在失信记录的相关主体在证券、基金、期货从业资格申请中予以从严审核,对已成为证券、基金、期货从业人员的相关主体予以重点关注。此外,在申请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时,将其失信信息作为审核相关许可的重要参考。

在个人荣誉和发展方面,将对失信行为责任人按程序及时撤销相关荣誉,取消惩戒对象参加评先进评优资格,不得向惩戒对象授予“道德模范”“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并限制取得认证机构资质。

在享受优惠政策方面也将受限。限制失信行为责任人获得补贴性资金支持,限制享受投资等领域优惠政策,将其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作为限制享受优惠性政策的重要参考因素;甚至在购买保险时,也将引导保险公司按照风险定价原则调整财产保险费率。

在出行方面,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或将受到影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并被人民法院依法采取限制消费措施的,或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人民法院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限制其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 字头动车组列车、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高消费及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此外,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将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其他主要新闻网站等向社会公布,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通报其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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