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荟琳通讯员谭小兵)“这种事一生犯一次就够了,它使我有了很大的改变,就像一个婴儿突然学会走路一样,开始关心亲人和朋友。这一个月内我在工作方面一直很努力,现在的我能帮家里减轻负担,很开心能重新认识自己。”5月10日,母亲节当天,16岁的小赵(化名)在思想汇报上写下了这段话。这还要从4月13日说起。当日,渝北区检察院收到了一份跨越千里的特殊委托。
2019年11月3日,当时人在上海的小赵发现朋友因为口角之争正在与人谈判,看到对方的人开始殴打自己的朋友时,小赵也上前帮忙,参与了打斗。上海市奉贤区检察院办理此案时,发现小赵并不是组织者且未直接动手殴打他人,但他法律意识淡薄,急需改变思想上的错误认识,纠正其行为上的偏差。由于当时小赵生活和工作在重庆,于是委托渝北区检察院对小赵进行临界预防、异地观护帮教。
“我以为只是去帮朋友忙而已,不会有什么事。”初见王涵时,小赵这样说道。王涵是负责小赵临界预防工作的承办检察官,第一次见小赵时,她就发现小赵跟很多处于叛逆期的青少年一样,口是心非、感性且缺乏安全感,对朋友十分义气,对朋友的求助常常都是有求必应,因此容易因一时冲动而走上犯罪道路。
为了能让小赵清晰地认识到自身错误,王涵深入了解小赵性格特点及其家庭环境,发现小赵存在法律认知问题、法律意识问题和家庭教育问题。于是王涵结合小赵个人特点,联合专业司法社工为其量身制定了为期一个月的帮教计划,对小赵开展2次交流谈话、2次思想汇报以及一次心理测评。
针对小赵法律认知、法律意识问题,4月21日,在渝北区检察院未成年人观察室内,检察官对小赵及其监护人就此次事件进行了法治教育,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进行了分析,并普及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帮助小赵建立正确的法律认识和法律意识。
一个月后,小赵顺利通过了考验,现在的他在渝北区内的一家餐饮店内当学徒,每月有2800元的工资,能满足自身生活需求。工作闲暇之余他还学习法律知识,也加强了与家人之间的沟通,遇到事情会主动和家里人商量解决,与家人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渠道。
“现在暂时就准备在这里安心上班,多学点技术,以后想开一家属于自己的餐饮店。”当王涵询问小赵自己对未来的规划时,小赵这样回答道。
“教育好一个未成年人,比办好一件未成年人案件本身更重要。愿孩子们心中充满爱。”王涵看到小赵现在的转变很是欣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