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欧云霄通讯员楚仑)“这是我买的车子,你们凭什么查扣?”近日,区法院执行干警跋涉千里远赴山东省济南市,成功扣押已被查封的奔驰车辆一台,打响了该院利剑2019执行“三集中”专项行动第一枪。
2019年9月5日,申请执行人向承办法官提供线索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的车辆被发现在济南市城区内活动。
经核查,该车辆为重庆某银行抵押物,虽已被查封,但未被法院实际控制,且曾被倒卖到贵州省等地,追踪异常艰难。
根据线索,车辆经常活动区域被锁定在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在当地法院的支持配合下,执行人员将车辆围堵在当地一停车场内。
执行干警现场向车辆持有人张某送达法律文书,并与其进行沟通。经询问,该车被倒卖至济南市,张某支付了相应价款,故对法院的强制执行相当抵触。
在此过程中,张某先后以报警等方式对抗法院执行,执行干警对其耐心释法并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当地公安民警也反复劝说,但张某仍拒不配合,承办法官随即下令对拒不配合执行的人员进行控制。
承办法官对张某进行了口头训诫,并再次告知其权利救济途径。张某也未采取过激行为,表示会依法配合法院执行。
最终,执行人员将该车辆成功扣押回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