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曹丽华通讯员秦玉贝)空港某公司职员陈某通宵驾车,从巫山县返回公司上班,结果,快到公司时打瞌睡,轿车盲行撞击隔离墩和护栏,导致车翻人伤,差点丢了性命。
2月25日早晨6点多钟,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机场路双凤桥立交处发生一起翻车事故,有人员受伤。民警联系120救护车和拖车到事故现场后,火速赶往现场处置。
在机场路出城方向双凤桥立交分道处,一辆黑色小轿车四脚朝天地翻倒在车道上,小轿车车头车身严重毁损,安全气囊全部弹出,机油和喷水流在道路上。
民警将困在车内路的驾驶员陈某和乘客李某救出来,两人身体均多处受伤。经民警检测,排除了驾驶员酒驾或毒驾的嫌疑。
经查,25岁的驾驶员陈某老家在巫山,现在空港某公司上班。前几天,单位放假,他与同事同乡李某一起租了一辆车,返回巫山老家玩耍。事发前一晚,陈某与亲戚一起聚餐后,于晚上21时许才搭载李某从巫山县驾车出发,返回渝北。
陈某从来没有通宵驾车跑长途的经验,驾车时高度紧张、小心翼翼。乘客李某也不敢睡觉,陪着陈某聊天,为陈某提神。早晨6点多钟,通宵未眠的陈某驾车到达渝北区境内,他和李某都很疲倦,两个人的眼睛几乎都睁不开了。见还有几公里就到单位了,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的李某放心了,便闭上眼睛,呼呼大睡起来。陈某一个人继续驾车,从机场南联络道经绿梦立交往空港方向行驶。此时,一路上困倦不已的他觉得快到单位了,精神也放松了下来,于是眯着眼睛打起瞌睡来。当陈某行驶至双凤桥立交路段时,已经完全睡着了,车子失控,对直冲向了分道处的水泥隔离墩,瞬间将一片护栏撞飞,车辆翻覆。
此次事故是驾驶员陈某疲劳驾驶引起的,陈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民警依法对陈某疲劳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200元的处罚。此次事故导致陈某所驾小车车损5万余元,两人受伤治疗费用1万余元,交通设施的损失费用1万余元,7万多元费用均由陈某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