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启用《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
严重失信者将受联合惩戒
本报讯(记者 向章)昨日,记者从区民政局获悉,区婚姻登记处自10月1日起启用一人一份签名确认的《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与婚姻登记材料一并归档保存。
按照相关规定,婚姻登记服务对象在申请婚姻登记时,若产生失信行为时,将被纳入全国婚姻登记信用信息系统并推送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信用惩戒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失信行为包括使用伪造、变造或者冒用他人身份证件、户口簿、无配偶证明及其它证件、证明材料;作无配偶、无直系亲属关系、无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等虚假声明;故意隐瞒对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况,严重损害对方合法权益以及其它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行为。
区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小变化背后,是个人信用管理的大提升,《婚姻登记个人信用风险告知书》的启用,将有助于提升当事人对个人信用的重视程度,提升婚姻登记当事人的个人信用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婚姻登记领域弄虚作假等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