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日前,大丰地方海事处根据国家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取消有关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要求,自10月1日起,取消包括船舶港务费、特种船舶和水上水下工程护航费等在内的7项中央级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此次国家取消水运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给水运企业和个体运输船业主带来实惠。以大丰港二期码头有一支整编船舶队为例,该船队长期往返于连云港和大丰港口,一轮12拖,总吨为3600吨,轮船功率为184告千瓦,取消收费前,每航次应交港务费近2000元,每月往返连云港和大丰港要各交二次港务费,每月应交港务费近8000元,取消收费后,该船队每年将可减轻港务费负担9万多元。
一干货船船主介绍到:“我的船总吨为810吨,常年往来于大丰,一个月要跑两三个航次,按两个航次算的话每月港务费是1620元。取消收费后,一年下来我就等于省去了2万元。” (仇育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