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区县 > 正文

企业进入“黑名单”法人代表三年内不得担任新企业负责人

2015-01-06 05:37:37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萧山日报讯 (记者 曾立 实习生 罗玥)凡进入“黑名单”的企业,其法人代表三年内不得担任新企业负责人。记者1月5日从市工商局获悉,作为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建设的牵头单位,市工商局今年将建立三个系统平台,其中包括萧山市法人信息数据库。

在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方面,萧山行动较早。早在在2006年,市政府就安排上千万元专项资金,交由市工商局代为开发和管理征信系统。截至去年6月,市工商局已征集全市65个市级成员单位和各区县的企业信用信息3112.15万条,内容包含企业基础信息、资质等级、行政处罚、司法判决、拖欠税费以及获得奖励等。据介绍,今年,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征集量将达到5000万条以上,2020年将超过1亿条。

目前,我市正在打造覆盖全市的企业信用平台,今年将进一步扩大信息的征集、应用,建立和完善三个系统平台。其中,萧山市企业信用信息联合征信平台二期预计春节前正式上线,萧山市法人信息数据库今年建成基础库,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将进一步完善,并向社会开放,接受社会监督。

市工商局企业信用处处长张俊林称,信用系统建设,将改变过去“罚款了事”的状况,让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制”。

据了解,目前,我市企业信用信息已被广泛应用,如政府采购,企业的信用状况已是影响招投标结果的重要依据;市财政局在发放涉企财政补贴时,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将被取消资格。同时,企业信用信息还被用于著名商标、守合同重信用、市长质量奖、纳税五十强等推荐评选活动,以及信贷融资、商誉查询等各项工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