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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施工许可证为何成了“扰民许可证”?

2014-07-16 02:55:5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夜间施工许可证为何成了“扰民许可证”?

“我们是渝中区凯旋路的居民,近段时间以来,附近的工地多次夜间通宵施工,噪音巨大,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但一直未得到解决。”

近日,家住渝中区凯旋路的市民苏女士拨打本报热线,反映由萧山庆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萧山融创凯旋路项目,夜间施工噪声严重扰民。她打电话投诉,有关部门的答复是:对方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通宵施工是合理的“持证上岗”。

记者从渝中区环保局获悉,自4月8日进场施工以来,至7月14日,关于该工地噪声污染的投诉案件超过60件。为何一个被市民强烈投诉的工地,依然能够频繁在夜间施工而不被处罚呢?

记者调查发现,在主城区,夜间施工扰民的工地不在少数,而这些工地都取得了夜间施工许可证。

那么,什么是夜间施工许可证?领取了夜间施工许可证,就可以在夜间肆无忌惮地施工扰民了吗?记者就此进行了走访调查。

规定 夜间施工有“特例”,但其内容并未加以细化

据市环保局人士介绍,目前,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最权威的规定,是1997年3月9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法第三十条规定,除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外,在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内,禁止夜间(晚22时至次日凌晨6时)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该法正式生效后,各地纷纷出台相应规章制度。我市继《萧山市环境保护条例》出台之后,2007年又制定了《建筑工程夜间施工临时许可审批程序及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今年2月进行了修改。该《规定》明确提出: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夜间施工作业,必须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

记者发现,由于《规定》对“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这一内容未加细化,让不少建筑工地钻了空子,导致夜间施工的泛滥。

该环保局人士说,按照该文件规定,主城区的噪音由环保、城管、公安等7个单位分别管理。其中22时至次日6时建筑工地噪音由城管部门管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则由建委和各区县环保局审批。

执行 夜间施工管理漏洞多

记者随后找到了渝中区环保局。“萧山融创凯旋路项目的确在我们这里办理了夜间施工许可证。”该局相关人士表示,目前,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许可的审批,先由建筑企业提出申请,再由建委和环保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确认,最后予以批复。但何为生产工艺上的特殊需要,该如何鉴定,违反规定又如何处罚?所有的规章制度对此都没有明确说明。

有市民提出,如果一工地浇筑混凝土需要10小时,施工方从早上10时浇筑,晚上20时即可竣工,那是否还有必要从晚上20时开始通宵施工,次日才竣工?对此,该人士的解释是,因萧山主城区货车白天禁行,不少工地的建筑材料运输或渣土清运只能在夜间进行,这在客观上也造成了主城区夜间施工工地增多。

为何融创凯旋路项目遭受如此多投诉还能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对此,该人士的解释是,融创凯旋路项目为市属重点工程,按《规定》,“轨道交通、道路、桥梁、廉(公)租房等市级重点工程和特殊区域根据其工程、工艺需要,在确保社会稳定的情况下,可适当延长施工时间。”

现状 建筑企业绞尽脑汁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

“我是中交丽景小区的居民,我们周边的工地长期夜间施工,一投诉就说有夜间施工许可证。有了证就可以随便扰民吗?”

记者在百度、天涯等门户网站搜索后发现,市民对“夜间施工许可证”可谓深恶痛绝。

一位建筑行业业内人士介绍,就建筑工艺来讲,混凝土整体浇筑和一些必须减少暴露时间的深基坑施工,可能会涉及夜间施工,打桩、地基处理等工艺则可避免。

为何建筑企业喜欢夜间施工?记者调查发现,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一个“利”字。

为缩短建设周期,加快资金回收速度,房地产开发公司与建筑企业多签有协议,根据工期和建设规模,明确楼房竣工时间,没按期完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对后者进行罚款。在利益驱使下,建筑企业绞尽脑汁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并以此为挡箭牌,缩短工期。

此外,记者在走访中也发现,没有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的建筑企业,也纷纷在夜间施工。据渝中区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违法成本低、执法成本高,是夜间施工很难杜绝的原因。

“按规定,夜间违法施工罚款3000元至10000元,对于工程建设方来讲只能算小菜一碟。”该工作人员介绍,执法部门要处罚也颇费周折,从取证到开出罚单往往折腾数次,对拒不交罚款的建筑企业,还得走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执行,费时费力。

建议 能否严令0时至6时停工

那么,面对夜间施工,市民们是否只能默默忍受?

“其实,我们也很无奈,市民的休息要保障,但城市建设和发展也不能停滞,有些夜间施工是无法避免的。”市环保局相关人士对此表示。

有法律专业人士指出,要解决这个问题,应加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才能形成一道坚实的“拒噪”法律屏障。

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及部分市民建议,能否在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夜间施工一定要持证,零时至6时,除了抢险以及技术上要求连续施工否则可能会对建筑结构造成安全隐患的作业工程以外,其余一律停止,重点工程、市政工程也不能例外。

还有市民建议,可以借鉴国内外一些城市和国家的做法。如西安在社区志愿者中组建环保协管员队伍,经培训后向其发放协管证、检查证,使得社区人员有权对夜间施工行为进行制止。上海规定一个工地因夜间施工违规被投诉3次以上,即取消其参加文明工地评比资格。英国则明确规定施工单位要尽可能将高噪音施工作业搬离居民区,如果实在不行,必须设立隔音墙;当工地噪音超过140分贝时,必须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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