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社部表示,到6月底,全国已有14个省(区、市)与社会保险基金理事会签署了委托投资合同,其中3716.5亿元资金已到账并开始投资。
毋庸置疑,养老金投资的目的是为了盘活结余资金,增强养老金的保值增值能力,弥补可能出现的支付缺口。在当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越来越严重的背景下,将部分节余而处于沉睡状态的养老金用于投资,让其通过投资所产生的较高收益冲抵长期客观存在的贬值风险,无疑有助于通过投资之手提高养老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率,其意义自然不言而喻。
尽管养老金投资益处不少,但也应该看到,养老金投资收益与风险并存,不能只顾收益而忽视风险防范。目前,我国养老金实行以地方统筹为主的管理模式,养老金的投资多由地方说了算,如果没有刚性约束,那么违规用养老金进行投资的情形则难免出现。同时,养老金投资在提升投资收益之余,其背后存在的投资安全风险更不容忽视。故此,坚持安全为先,平衡兼顾保证养老金投资的安全性和收益率,也就成了绕不开、躲不过的关键环节。
凡事预则立。确保养老金投资的安全,首先有赖于提高管理的透明度。鉴于目前养老金的投资管理制度体系还不完善、投资运作模式公开透明度仍不够的现状,相关职能部门应以建立健全刚性约束制度体系为目标,把《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中设计的投资委托人、受托机构、托管机构、投资管理机构各自的权利义务逐一落到实处,在相关机构之间建立起相互制衡的阳光透明机制,把养老金的投资行为置于阳光下。
同时,科学划定养老金的投资领域和投资比例,对于有效消弭养老金投资的安全风险也至关重要。此前,基于安全考量,结余养老金多存于银行或购买国债,收益率偏低,导致养老金处于贬值风险中。为切实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管理办法》将投资范围作了适当扩展,股票基金、国家重大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被纳入投资范畴。投资范围的扩大,必然伴随风险的增大,需要相关职能部门秉承安全第一的原则,适度控制高风险领域的投资比例,而把回报周期长但回报稳定的项目作为投资重点,以此形成安全的投资组合,最大限度地将养老金的投资风险控制在安全的警戒线内。
此外,用市场化手段控制养老金投资风险也不可或缺。上述办法对养老金投资设立了风险准备金制度,专项用于弥补养老基金投资发生的亏损,规定专项兜底资金由第三方管理,并要求管理者按照市场规则及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这些都是用市场化手段防控养老金投资风险的务实之举,必须不折不扣地让其落地生根。
养老金投资事关民生福祉,其潜在的风险必须直面应对。只有坚持安全为先,切实扎紧安全风险的栅栏,养老金的投资才能行稳致远,真正发挥出造福民生的应有作用。(张智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