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料 > 正文

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私人停车场”?

2015-04-20 01:06:1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私人停车场”?

公共停车位被人私自安装了铁桩。

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私人停车场”?

公共停车位上摆放着长凳。

公共停车位为何变成“私人停车场”?

标示公共停车位的白线依稀可见。

近日,本报热线接到市民反映,我市部分公共停车位被一些商家和个人圈为“私人停车场”。记者在走访调查中发现,随着我市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多,停车位紧张的问题日益突出,但是部分商家和个人却纷纷使用各种招数抢占公共停车位,损害了广大公众的利益。

1、公共停车位被“占领”,成了“私人停车场”

市民许先生向本报反映,日前,他驱车到市中医院黄泥塝门诊部看病,到了医院却发现周围的停车位早已停满了车,于是他沿着荷塘路寻找停车位,在距离医院50米的地方,他看到一个公共停车位没有停车,但是摆放了两个锥型桩。“我下车准备将锥型桩拿开停车,但是旁边一家超市的老板出来说这是他的停车位,不能停。”无奈之下,许先生只得另寻他处停车。

无独有偶,家住渝北区洋河花园的市民陈女士也向本报反映,洋河北路69号一家餐馆前,有人私自在公共停车位前修建了几根铁桩,把公共停车位变成“私人停车场”。陈女士说,公共停车位应该是为市民和业主提供便利,现在却被商家“霸占”。

4月2日,记者来到洋河北路69号附近走访调查。在洋河北路靠近黄泥塝立交的路口旁,记者看到一家名叫寨子鸡的餐馆正在装修。在餐馆门口的公共停车位前,记者看到了陈女士所说的铁桩。原本铺有黑色防滑砖的人行道路面被挖出了3个10余厘米直径的洞,3个红白相间的铁桩安插在圆洞内,被水泥固定。记者观察发现,水泥尚未完全干透,铁桩显然是最近才安装的。

4月7日,记者在渝北区荷塘路看到,部分公共停车位被周围的商户和个人随意摆放了板凳、锥型桩、石头等东西,以阻止其他车辆停放,甚至有一个公共停车位上安装了3个上了锁的铁桩。

在市中医院黄泥塝门诊部门前的公共停车位上,摆放着2根长条凳,记者询问周围的居民,他们均不知是何人摆放的。沿着市中医院黄泥塝门诊部前行50米,记者看到福源超市门口的公共停车位上,被商家摆放了4个锥型桩。在荷塘路88附20号1单元楼底的公共停车位上,记者看到3个黄黑相间的铁桩,铁桩被人用锁锁住。路边还有些公共停车位被人用塑料凳、石头占用。

2、商家称,占用自家门前停车位有“苦衷”

那么,占用公共停车位的商家和个人又是出于什么考虑呢?

4月7日,记者来到占用了公共停车位的福源超市,以市民的身份询问超市店主,是否可以挪开锥型桩让自己停车,店主告诉记者:“不行。你车停这里我上下货不方便,而且我也要停车。”

记者告诉超市店主,自己只停半小时就走,结果超市店主仍然不同意挪开锥型桩,并表示自家的车过一会就要回来停。

随后,记者告诉超市店主说这里是规划的公共停车位,任何人都可以停车。没想到超市店主却说他知道是公共停车位,他占用停车位并没有要收费的意思,只是怕万一超市上下货挂伤了别人的车不好,所以才摆放了锥型桩。

对于占用公共停车位的问题,一些商家向记者透露了他们的“苦衷”,随着私家车数量的增加,商家门前是否有停车位已经成为各个商家竞争的硬件条件之一,同时也是客户选择消费的必要条件之一,而占用公共停车位也就成了商家揽客的无奈选择。

3、占用公共停车位,市民可投诉

对于在公共停车位上设置地锁、摆放阻碍物等行为,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告诉记者,“这种情况在一些餐馆和商业区比较突出,一些商家为了方便市民来他这里消费,就会占用部分公共停车位,专供到他这里消费的市民使用。”该民警表示,他们在日常巡逻中,一旦发现这种情况,就会上前对商家和个人进行劝导,让他们将障碍物搬走。如果商家和个人安装地锁等设施占用了人行道、机动车道、公共停车位等公共地段,将被视为违规行为,交警部门将责令其把物品或地锁清除,如出现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的情况,将处以罚款。

该民警表示,公共停车位属于国家公共资源,面向大众使用,商家和个人没有权力对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进行私人化。

江北区公共停车管理中心负责人表示,人行道上的公共停车位由政府部门规划,由管理中心统一管理,任何市民都有权使用公共停车位,人为设置障碍占用公共停车位,属违规行为。

在公共停车位被私占问题的处理上,该负责人介绍,他们一般采取的做法是对商家进行劝导,要求其自行整改,如果商家不进行整改,他们将联合相关执法部门,对障碍物进行没收或者强制拆除。今后市民遭遇公共停车位被“私化”现象,可拨打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进行投诉,他们将及时进行处理。

本组图片均由记者周松摄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