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此举将增强刑罚执行震慑力 第二批试点确定了涪陵、黔江等10个区县33名司法干警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2017-12-15 12:59:02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此举将增强刑罚执行震慑力   第二批试点确定了涪陵、黔江等10个区县33名司法干警将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参观试点工作成果展

本报讯 昨日下午,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现场会在永川区召开。会议总结了选派监狱、戒毒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情况,并部署了第二批试点工作。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前,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林育均,党委委员、副局长郑键等局领导,市监狱局、戒毒局领导,市司法局相关处室负责人,部分区县司法局负责人等参观了派驻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成果展示,听取了试点工作情况介绍,并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现场观摩了永川区派驻干警组织开展入矫宣告和集中教育。

永川作为试点区县之一,现场会上,永川区司法局负责人和被选派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万州教育矫治所干警何川分别作了试点工作交流发言。试点工作中,永川区、万州区选派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各个执法环节的工作,共参与社区服刑人员的接收239人、宣告100人、解矫225人;参与对严管对象和不服从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训诫305人次;参与适用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和相关调查取证101件;参与查找脱漏管社区服刑人员12人,奖惩考核社区服刑人员183人次;参与执行警告36人次,提请收监执行社区服刑人员13人;参与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集中教育、社区服务1813人次。同时还积极协助开展社区矫正督查检查,共督查36个司法所,查阅档案324份,发现和纠正不规范的情形209处,有力促进了试点单位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

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姚部署了第二批选派干警参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据悉,接下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扩大监狱、戒毒干警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范围,从监狱戒毒场所选派33名干警到涪陵、黔江、九龙坡、北碚、长寿、江津、合川、璧山、梁平、垫江司法局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工作今年12月开始至2019年3月。

林育均强调,试点工作开展近8个月来,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不仅增强了社区矫正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和震慑力,有利于发挥监狱、戒毒干警的专业优势和管理经验,还促进了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规范化,扩大了社区矫正的社会影响。

林育均要求,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以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的姿态谋划好、安排好、落实好试点的各项工作。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承担试点任务的单位要注重总结,把鲜活的经验、做法总结并反映上来,形成符合新形势、新要求并且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工作模式、工作方法,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推广。

■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舒楚寒 饶 果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