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记者 朱颂扬 通讯员 杨键华
本报讯 初二女生小丽(化名)是养父15年前从大山深处捡来的,从来不知道自己的身世,也没有户口。今年,读初二的她登记中考信息需要户口本,这个问题变得迫在眉睫。万盛经开区公安分局石林派出所民警在排查无户口人员时得知了小丽的情况,通过3个多月的走访调查,形成了近2万字的材料,终于于日前成功为小丽“驱黑”上户。
“叔叔,我终于不再是‘黑人’了,谢谢你们。”日前,家住万盛石林镇的小丽到石林派出所领取了自己的户口本,向民警道谢后,她飞奔回家,将这个好消息告诉养父。
小丽是养父于2002年农历正月十四在万盛南天门附近的路边捡的,身上除了一张写有“生于2002年正月十三”的纸条外,没有其他信息。老张见孩子可爱,心生怜悯便将她带回了家。
小丽3岁时,老张便想给孩子上户,但因为没有办理捡养相关手续且需要缴纳罚款,便拖了下来。15年间,小丽常常被同学们嘲笑,还给她取了个外号叫“黑人”。这些委屈小丽都忍了下来,但中考审核登记是怎么也绕不开户口问题了。
今年3月份,石林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无户口人员排查清理走访时,老张说出了家里的难处。民警立即对邻居、相关见证人等进行走访,形成近2万字调查材料。
随后,民警采集小丽的DNA,并在全国走失、被拐卖人员信息库中进行查询比对,发现其DNA与四川省仁寿县的邱某相似,但前往深入了解后发现小丽与邱某走失的女儿在时间节点上不吻合。
通过DNA比对,排除小丽系被拐卖、走失儿童后,民警根据调查报告,多次与人口管理支队及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商讨,根据现有政策成功为小丽上户,结束了她15年的“黑户”生涯。如今,小丽不仅能顺利参加明年的中考,人也变得自信开朗了。
警方提醒:对于捡养、领养的孩子,请捡养人、领养人务必到民政部门、公安机关等相关部门及时办理捡养、领养相关手续,及时为孩子上户,避免后期孩子在上学、就医、买房时因无户口而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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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服刑母亲离家出走
民警奔走帮“弃婴”落户
本报讯(记者 谭剑)近日,年近古稀的钟婆婆来到南岸区公安分局弹子石派出所,从民警手中领到了孙女的户口页。老人情绪激动,拉着民警的手连声道谢,称民警们是老百姓的贴心人。
钟婆婆的小孙女现在一岁零五个月,其父亲在监狱服刑,母亲在孩子两个月时离家出走,孩子一直由钟婆婆抚养。但孩子体弱多病,就医花费很大,经济困难的钟婆婆只好找到派出所,给孩子申请入户,以便办理医保。
负责该片区的民警王雪静得知情况后,立即着手开展工作。通过调查核实,得知孩子系父亲张某和母亲吴某非婚生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入户需提供亲子鉴定书。通过民警多方奔走,市血液中心司法鉴定所免除了鉴定费用,随后相关人员前往张某服刑的监狱进行亲子鉴定标本采集。
由于孩子情况特殊,民警又积极联系社区,提前协调孩子的医保、低保申办工作。孩子上好户口后,王雪静第一时间陪钟婆婆到社区提交了医保、低保的办理申请。
目前,相关手续已经完善,孩子从下个月开始,便可以领取补助了。前前后后近两个月的忙碌,钟婆婆的脸上终于再次露出了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