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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娃两个月作案13起,盗得电瓶59个做生意亏本 偷电瓶偿债

2017-03-10 16:57:5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这娃两个月作案13起,盗得电瓶59个做生意亏本   偷电瓶偿债

本报讯(通讯员 张建国 文 黄宇超 图)一名“三进宫”男子出狱后不思悔改,驾驶面包车干起了专门盗窃电动三轮车电瓶的勾当,两个月内作案13起,盗得电动三轮车电瓶59个。3月8日,黔江区公安局民警押解嫌疑人罗某来到其彭水老家,将其尚未来得及销赃的15个电瓶依法扣押。

“咦!三轮车怎么打不燃呢?”2月15日凌晨4时许,做猪肉生意的市民谢某来到某超市附近骑电瓶车,准备趁早送货进城。当他发动电瓶车时,发现根本无法启动。经过仔细检查,他发现车上价值1500元的10个电瓶已不翼而飞。

当天9时许,谢某匆匆赶到黔江区公安局正阳派出所报案。接警后,正阳派出所迅速安排民警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并以现场为中心进行调查走访。

民警根据调查掌握的情况判断,嫌疑人一次性盗窃重达百余斤的10个电瓶,很有可能有运输工具,而且流窜作案的可能性较大。同时,民警通过串并案,发现黔江区近段时间已陆续发生多起类似电动三轮车电瓶被盗案。

经过调查摸排,办案民警发现案发时段曾在现场附近出现的一辆牌照为渝HTXXX5的力帆牌面包车具有重大嫌疑。通过多天追查,民警最终锁定有盗窃前科的彭水籍人员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随即布控对其实施抓捕。

2月24日,民警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彭水县汽车站将察觉罪行败露,正准备乘车潜逃的嫌疑人罗某逮了个正着。

经审讯,罗某对盗窃电动三轮车电瓶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讯,32岁的罗某家住彭水县联合乡,曾因盗窃罪先后3次被判处有期徒刑。2014年刑满释放后,罗某在黔江打工并结婚成家,租住在黔江区黄家湾居民点。

据罗某交代,自己做的小生意因经营不当负债累累,之前因自家电动三轮车电瓶曾多次被盗,一时头脑发热,便偷了他人三轮车的电瓶自用,后见盗窃电瓶有利可图,就专门干起了偷电动三轮车电瓶的勾当。从2016年12月中旬至2017年2月中旬,罗某先后作案13次,共盗得电瓶59个,涉案金额约10000元。得逞后,罗某将赃物电瓶运往彭水低价销赃,所获赃款3210元被用于日常消费、偿还债务。

目前,罗某因涉嫌盗窃罪已被依法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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