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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系主城区综合运用强制执行手段处理的首起交通行政执法案件开黑车被查拒处罚 “老赖”司机被拘留

2017-02-23 21:32:0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 (记者 舒楚寒) 因非法营运被查获后,他拒不履行处罚决定,而这样的行为已是第二次。近日,渝北区法院在交通执法部门协助下,对这名开“黑车”的“老赖”进行了司法拘留。迫于法律威慑,驾驶员缴纳了行政处罚罚款。据悉,这是主城区首例综合运用司法拍卖、行政机关自行拍卖以及司法拘留等强制执行手段处理的交通行政执法案件。

2015年4月17日10时50分左右,交通执法直属支队正在重庆北站区域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执法队员在龙头寺泰山大道天宫大道附近发现,一些提着行李的乘客陆续上了一辆车牌为渝A36***的金杯车,执法人员上前检查。

经调查,车上共有8名乘客,准备前往涪陵,均是该车驾驶员在重庆北站附近以每人25元至30元不等车费招揽上车的。执法人员将该车驾驶员信息输入执法系统,发现此人是一年多前在同一地点被查获的黑车驾驶员段某。见到执法人员,段某直呼“倒霉”,并承认了自己非法营运的事实。

原来,2013年12月25日,段某驾驶车牌为渝A31***的小客车,车上载满了乘客,被交通执法龙头寺大队在泰山大道查获。随后,鉴于段某驾驶该车超载非法营运、且有暴力抗法情节,直属支队按规定向其下达了处罚3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段某一直拒不履行罚款义务,直属支队依法申请渝北区法院强制执行。经该院审查并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后,依法对段某的非法营运车辆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拍卖款冲抵部分罚款。

“其车辆被司法拍卖后,段某不但没有痛改前非,反而用他亲戚的车又干起了非法营运的老本行。”执法人员称,2015年,在调查终结后,交通执法部门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再次对其罚款30000元。在法定期限内,段某一直未缴纳行政罚款,也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执法部门对其依法催告后,段某仍视若罔闻。交通执法直属支队申请渝北区法院依法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经调查,段某有履行能力却拒不执行,藐视法律法规。为维护法律权威,2017年1月12日凌晨5点半左右,渝北区人员法院执行局法官在交通执法直属支队协助下,赶到段某所在的涪陵住处蹲守并将其控制。因其两次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渝北区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直到带上手铐被关进看守所,段某这才着了慌,意识到自己的行为严重触犯了法律,便马上筹集款项缴纳了部分罚款,并表示将积极履行其法定义务,配合司法机关执结案件。1月16日,鉴于段某履行了部分法定义务,且认错态度较好,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段某的司法拘留。

该支队执法人员表示,非法营运等交通违法当事人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期限内,主动到相应机关自觉履行义务。到期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交通执法部门将依法对车辆进行拍卖,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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