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国库 邢海龙)近日,重庆某运输公司因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办理多种业务受限,遂主动来到长寿区法院执行局当场将余款3.4万元交给申请人孙某、张某,请求法院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2010年8月,申请人孙某、张某6岁的女儿被挂靠在重庆某运输公司的货车撞伤后不治身亡。法院依法判令保险公司承担11万余元的赔偿责任,项某和重庆某运输公司承担163984元的赔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项某因获刑入狱且家庭困难无履行能力,而该运输公司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官通过多处查询,于2011年扣划了重庆某运输公司的银行存款13万元交付给申请人,但之后再未查到该运输公司的银行存款,执行陷入僵局。
今年1月3日,长寿法院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迅雷”执行活动,该案被列入活动中,执行法官迅速查封了重庆某运输公司的银行账号,并将重庆某运输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很快,该运输公司因为银行账号被冻结,多项业务受到限制,主动要求履行赔偿义务,执行法院接到电话后通知孙某、张某到法院领取赔偿款,才有了此文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