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恶意拖欠民工工资245万元“跑路老板”获刑两年罚金5万

2017-02-23 20:37:13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通讯员 郝绍彬 杜云发 曾勇 )綦江区一包工头工程完结后,不顾拖欠的工人工资245万余元,悄悄离开住所地前往贵州,并采取更换电话号码等方式,躲避被欠薪民工及行政机关的联络,近日,綦江区法院审结了该起案件,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万元。据悉,这是该院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2011年至2013年期间,王某先后承包綦江普惠国际社区A区9至13号楼劳务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王某未如数支付民工工资。2014年12月,该工地的民工向綦江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投诉王某拖欠民工工资的情况。

2015年1月26日,经綦江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立案调查,王某拖欠民工工资共计2452789元。同年1月27日,该局向王某送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责令支付通知书》,限其于7日内足额支付民工工资。

2015年1月31日,王某离开住所地前往贵州,并采取更换电话号码等方式躲避行政机关及被欠薪民工的寻找、联络,致使被欠薪民工及政府有关部门无法找到王某。

2015年9月,綦江区公安局对王某开展网上追逃。2016年3月8日,王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以逃匿的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有关部门责令支付后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遂作出前述判决。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