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财经观察 > 报刊 > 正文

潼南区法院法官节后送法进企业

2017-02-23 19:28:35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王海成 通讯员 陈法)一年普法始于春。春节刚过,潼南区法院新一年的普法工作也早早地开始了。近日,潼南法院法官来到庄大商品混泥土有限公司,为该公司百余名员工进行法制宣传培训。

据悉,法官从企业员工需要预防的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定罪量刑情节入手,详细讲解了相关罪名的犯罪构成及减轻、从轻处罚的法定情节和酌定情节,使企业员工认识到这些犯罪行为给企业和社会造成的危害,以及遵守法律规定、企业规范的必要性。随后,法官以民间借贷与诉讼时效为重点,对企业员工容易遇到的几类典型民商事纠纷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并对预防纠纷发生的相关法律要点作了重点提示。这对提高企业员工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犯罪,妥善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有着较大的帮助。

活动结束,员工们纷纷表示,此次讲座让他们学到了许多法律知识,受益匪浅,希望这样的普法讲座可以经常开展。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中国财经观察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中国财经观察网"。
2、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国财经观察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3、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现在本站,可联系我们要求撤下您的作品。邮箱:sue@xsgou.com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

网罗天下

投诉举报:sue@xsgou.com 在线投稿:tougao@xsgou.com 广告投放:ad@xsgou.com 商业合作:bd@xsgou.com
版权声明: 本网站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互联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构成投资建议。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管理员,我们会予以改正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
版权所有: 中国财经观察报·中国财经观察网www.xsgou.com (2012-2018)互联网ICP备案 中ICP备12005669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