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真的太方便了!”昨日,刚从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出来的王女士有点激动,她说,仅用了一分钟,就把自己爱车的一起违章处理好了。原来,近日,该支队已正式投入运行交通智能处理终端,该设备具有机动车、驾驶证查询、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及缴款功能。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驾驶人或车主可在此终端上接受交通违法行为处理,极为方便(如图)。
1月24日10时,两江新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办事大厅,过去,这里坐满了等候办理交通违规事项的市民,而今,厅里仅有十余人在排队。
“以往,办事大厅都挤满了人,处理一单交通违法行为,需要排队2个小时左右,打印处理决定单后,再到银行排队缴费,基本上要半天时间。”该支队民警陶洋介绍,目前,交通智能处理终端日均处理交通违法行为约270件左右,最多的一天达到600件。显然,处理违章的效率大大提高。
据了解,在处理交通违章时,车主使用本人身份证,就能在智能处理终端上处理交通违法行为;非车主本人接受处理的,需使用车主身份证、行驶证及接受处理人的身份证处理。交通违法处理后,可直接使用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终端机上缴款。该交通智能处理终端具备查询、处理交通违法及缴款功能。可处理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罚款金额在200元(含)以下的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交通违法行为。
两江新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交通智能处理终端是2016年12月底新增的,刚刚“到任”还不满一个月,仍处于调试阶段。终端机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将对接受处理人进行人脸识别,同一个驾驶人的驾驶证在一个记分年度内只能处理不超过3个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若超过3个机动车,又确为本人的交通违法,可到各交通违法处理站进行人工处理。接下来,两江新区公安分局将加大投入,增设更多交通智能终端,将科学合理地分布在辖区适当位置。
民警提醒,这九类情形不能处理:
非重庆市注册登记机动车或持非重庆核发驾驶证的驾驶人,不能处理;大型汽车、营运车、校车,不能处理;罚款金额在200元以上的违法行为,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不能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情形,不能处理;处理后驾驶人将被记满12分的,不能处理;准驾车型与处理机动车不符,不能处理;违法时间早于初领证时间,不能处理;准驾车型为A/B类的驾驶人不能处理有记分的交通违法;所有人为单位的机动车不能处理有记分交通违法;同一驾驶证,1年度只能处理不超过3个机动车,同一机动车,1年度只能被不超过3个驾驶证处理。
■ 重庆法制报 重庆长安网 记者 李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