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俊刚
“近年来,医疗纠纷的解决逐渐进入法治化轨道,以前医疗纠纷主要依靠医疗事故鉴定,自从侵权责任法出台后,基本都走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的途径,但医疗纠纷的审理不仅涉及司法领域、也涉及复杂的医疗专业领域,成为法院民事案件中审理难度最大、最复杂的案件之一。”市人大代表陆俊刚表示,如今,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数量大幅增加,但司法鉴定机构存在着业务能力参差不齐、层级关系缺乏、鉴定质量无法保证等方面的问题。
陆俊刚介绍,由于各种医疗事件层出不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数量也随之增加,卫生部门的鉴定,虽然有实力强大的专家库和规范的程序,但患者不信任,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人身损害的赔偿,低于侵权责任法,所以现在患者普遍选择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然而,司法鉴定机构业务能力却存在参差不齐的情况。
陆俊刚说,公、检、法三系统中各自配备司法鉴定机构,司法行政部门创办鉴定机构,政法院校、高等医学院校创办鉴定机构,各区县也有多个司法鉴定机构,有的机构用低成本聘用医生入选专家库,导致鉴定机构繁杂,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鉴定质量无法保证。同时,在竞争和经济利益的驱使下,有些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员不管鉴定委托主体是否合法、是否属于正常的鉴定范围、是否具备对该项业务的鉴定能力,只要有利可图,便随意受理鉴定,致使鉴定质量下滑。
为此,陆俊刚建议,建立行业统一监管及退出机制。
他说,对这些专业的鉴定机构,按统一的标准统一管理,以适应司法公正的要求。对鉴定机构使用的技术设施、技术条件,实行统一的认证制度,对那些不具备某种技术条件的机构,应视情况,限制其鉴定范围或予以关闭,也就是建立严格的行业监管机制、建立有效的评价机制、建立退出机制,对于差评机构,应该退出行业。
“同人同案出现几份不同,甚至相互矛盾的鉴定意见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鉴定的权威。当对一个鉴定结论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的结果又完全不同时,法院难以选择采信。”陆俊刚说,众多鉴定机构各自为政、相互独立,缺乏有效的管理与制约,导致低水平的多头鉴定、重复鉴定。“虽然有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和行业协会,但都只是技术顾问,没有层级关系,不像医疗事故鉴定,对区县级鉴定机构的鉴定结果不服的,还可以申请市级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市级的专家队伍专业鉴定能力高于区县,得以服众。”
陆俊刚因此建议,建立司法鉴定终结机构。打破司法鉴定机构各自为政,各自独立的格局。他介绍,重庆市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是由重庆市具有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有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的专家组组成,可以转变职能由鉴定技术顾问转变为终结鉴定机构,并降低向司法鉴定专家委员申请鉴定的门槛,对于同人同案出现不同鉴定意见的情况,或当事人对鉴定意见不服的情况,当事人、法院、司法行政部门等,可以申请交由司法鉴定专家委员会重新鉴定,其结论作为终局鉴定,法院直接采信。 记者 王海成 舒楚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