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下午,参加市四届人大五次会议的代表,分组审议了市高法院的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去年,全市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积极履行职责、化解矛盾,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全市经济发展做出了极大贡献。
市人大代表朱华荣说,报告反映了2016法院工作的真实情况,从事实、内容和数据上看,都有特色和实效,交了一份圆满答卷。他建议,法院结合自身职能,在助推法治政府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例如,加大力度推进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朱华荣说,在行政诉讼中,长期存在诉讼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表现是“告官不见官”,这既不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也不利于纾解原告与行政机关的对立情绪。更重要的是,政府官员长期不出庭,容易对违法行政的后果心生麻木,产生“败诉了反正不丢自己的脸”的心态。对此,近年来,市高院大力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在诉讼中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
代表吴永远建议,如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求,全市法院要进一步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并解决“案多人少”等突出矛盾;要严格审理惠农扶贫、食品安全、征地拆迁、保障房建设等民生领域案件,同时加大对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力度;要加强舆论正面宣传和引导,逐步改变只信访不信法的现象。
执行程序被称作是“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最后一个环节”,关系到生效法律文书能否实现,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执行工作步履维艰,执行难问题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也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代表蒲丽娟建议,降低执行成本、建立执行的威慑机制,更广地利用媒体等渠道发布被告的信息,对“老赖”形成威慑感,让他们主动履行法律义务。“解决执行难是一个系统性大工程,需要方方面面配合。如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不能坐飞机、不能坐二等以上的动车,这个谁来管?显然不是法院,而只能是民航铁路相关机构。”蒲丽娟说,“总的来看,现在大环境对解决执行难很有帮助。比如出台许多措施,总体实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果是明显的。”
近年来,劳动者维权意识提高,而且劳动者对于法院能够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的信赖程度也提高了。代表肖丽说,社会仍然存在忽视劳动者的权益,甚至侵犯劳动者权益的现象。为此,她建议,对于劳动者权益保护,法院应加强重视,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案件作为民生案件,采取了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和跟踪服务。同时,多对法律进行宣传。
记者 王海成 舒楚寒 实习生 盛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