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李娟)自今年3月《反家暴法》出台以来,潼南区法院已发出2份人身保护令,最大限度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据了解,2015年以来,潼南法院受理家事案件2198件,审结案件2050件,结案率93.3%,其中,调解结案1051件、撤诉结案314件,调解撤诉率达66.6%。
据悉,为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妥善处理家事纠纷,该院加强与区妇联、区司法局、区民政局等部门之间沟通,共同制定了《潼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和健全诉调衔接机制的意见》、《潼南区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办法》。同时,成立了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并分别在区妇联、区民政局设专业调解室,实现对婚姻家庭纠纷的调解工作“无缝化”衔接。针对家事审判案件的特殊性,该院以调解为主,充分发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此外,对于严重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涉家庭暴力案件,该院充分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等举措,切实有效制止侵害事件,自反家暴法出台以来共发出2份人身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