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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交巡警”微信号“陋习随手拍”上线,市民拍下的车窗抛物视频可作执法线索陋习随手拍 人人都是“交巡警”

2016-08-27 12:29:48   原文来源:中国财经观察报

本报讯(记者 谭剑)车窗抛物不仅危害后车安全,还影响市容市貌,环卫工人在清扫道路垃圾时发生交通事故更是屡见不鲜。8月18日起,我市公安交管部门联合市政部门开展了“拒绝车窗抛物”专项整治行动。昨日,市交巡警总队发布两则车窗抛物典型案例,提醒市民文明出行,共创更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鼓励广大市民共同参与城市环境的维护,拒绝车窗抛物等交通陋习,“重庆交巡警”微信号“陋习随手拍”功能已经上线,市民可通过手机或行车记录仪将机动车驾驶人(或乘车人)在道路上向车窗外乱丢废弃物的不文明行为记录下来,通过重庆交巡警“陋习随手拍”功能上传,可作为交巡警的执法线索。

典型案例一:

市民电话举报 民警寻线追踪处罚违法人

日前,有群众反映:在渝北区金龙桥上行与金山路交汇T型路口,看到一辆天蓝色轿车向车外丢弃物品,后车不得已连续避让。接到举报后,警方立即通过视频监控进行核查。

经核查,当天早上7时30分左右,确有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天蓝色轿车经过金龙桥上行与金山路交汇T型路口时,从驾驶室向外抛出白色废弃物。该车还涉嫌不按规定安装号牌。

警方随后在九龙坡区红狮大道某小区内将违法行为人崔军(化名)及违法车辆查获。

崔军表示,早上向外抛洒的物品是接近满杯的豆浆,他在过红绿灯的时候打开车窗将这杯豆浆扔出了窗外。针对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及向车窗外抛物的行为,交巡警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崔军罚款400元,并记14分。

典型案例二:

塑料袋挂在后视镜上 驾驶员给自己埋祸根

前两天的中午,市民彭彬(化名)边开车边吃包子。当行驶至江北区鱼嘴镇和熙路准备右转的时候,他想将装包子的袋子扔出去,谁知扔出去的瞬间袋子挂在了右边后视镜上。彭彬赶紧去扯后视镜上的袋子,等扯下袋子回过神,车子眼看要撞上前面的三轮车,彭彬又急忙向右猛打方向盘,结果冲上了人行道,撞上大树。

这一连串的意外让彭彬措手不及,车子被撞,还要赔偿市政设施。同时,彭彬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被罚款并记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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