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寸滩街道人大工作很有创意,代表履职积分制等工作可圈可点。”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轩去年底在调研江北区人大工作时指出,这种代表履职监督方式值得研究借鉴。2013年以来,寸滩街道人大工委便首创“代表履职积分公示制”,对代表履职考核实行量化,目前,已在江北全区基层人大推广。
为防止“三不”代表而生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本属正常之事、应尽之责,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代表们履职的情况却存在较大的差别。”寸滩街道人大工委人士介绍,有的代表积极作为,而有的代表却因工作忙,或代表意识不够等原因导致履职情况较差。甚至,还有个别代表成了不参加代表活动、不提意见建议、不与选民见面的“三不”代表,对此类代表,选民的意见极大,还发生过罢免代表资格的情况。
“人大代表被宪法和法律赋予监督职权,如果对代表的监督缺乏,就会导致其履职得过且过。”究其原因,该人士认为,除了代表自身原因外,还有,缺乏对代表履职情况的激励、监督和科学评价。
为了改变这种现状,2013年,寸滩街道人大工委开始探索代表履职“积分公示制”,将代表履职情况进行量化积分,积分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结果运用于代表的履职评价、评先评优、下一届续任等。
据了解,该制度将代表参加人大会议、视察调研、学习培训、提交议案建议、联系选民等项目,根据其法定性、重要程度来设置不同的分值,将各项分值累计成积分,建立“积分档案”,量化“记账”代表履职情况。
防止“错重漏”和“软着陆”
“积分公示制”怎么操作呢?
寸滩街道人大工委建立了规范的积分操作流程。即建立“积分档案”,只要履行一个项目,就时时“记帐”。然后,集中通报与自行记录相结合,街道人大工委与代表定期“对帐”。最后,建立说明评议制度,年底统一述职“结帐”。在每年的述职会上,寸滩街道人大工委与代表逐一梳理一年来的履职情况,并将每位述职代表的积分结果,以表格的形式发放给参加述职大会的选民,作为选民对代表评议的重要依据。
代表履职“积分公示制”是一种全新的探索,因此,寸滩街道人大工委还处理好实施中的细节和难点。不仅注重准确统计,防止“错重漏”,在结果运用时,又将兼职代表、专职人大工作者等多类型代表分类对待,防止“一刀切”。还有,注重执行逗硬,防止不作为代表“软着陆”。
该举措在江北区推广
寸滩街道实行该制度以来,代表提出建议、意见的数量和质量逐年攀升,其中,集体建议由2014年的0条升至2015年的10条,重点建议数量也从1条增加到3条。一位代表认为,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积分公示制”的刚性约束力。
据统计,寸滩街道人大工委实行“积分公示制度”三年来,辖区代表的个人积分和总体积分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2014、2015年度代表个人最高积分分别为95分、105分、215分,代表平均积分分别为65分、75分、105分,且代表提议案、建议的数量和质量逐年增长、提升。
“积分公示制”的实施,既增加了代表履职的压力,更为选民监督代表提供了更直观的依据,并形成了一套可操作的评价体系。江北区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弥补了定性评价的不全面性和不准确性,已经在全区试点推广。
记者 唐孝忠